11月27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我省的大宁县、汾西县、吉县、天镇县和浑源县等5个县被选为国家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率先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目前5个县正在抓紧编制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决定利用6年时间(2015年-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并将我省列为首批试点省份。按照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国家将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据了解,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首先要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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