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数量下降9成以上

2015年01月13日 11:46   来源:深圳特区报    王晓晴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晓晴

  关键词

  市场准入 政府补贴制度改革

  在如何降低门槛、打破樊篱吸引社会投资上,深圳今年动真格了。记者昨日采访获悉,自今年8月以来,深圳连续颁布《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4年本)》和《深圳市社会投资竞争性配置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管理办法》等4部规范性文件,改革目标直指精简审批职权,放宽社会准入,绝大部分社会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管理,核准数量减少了90%以上,极大激发了社会投资活力。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紧紧围绕社会投资管理体制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起以备案告知为主、核准审批为辅的社会投资项目管理新体制,除须上报国家、限制类以及生态控制线内项目须实行核准外,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与过去相比,核准数量减少了90%以上。同时,全面下放核准备案权限,除跨区项目仍由市级部门核准备案外,其他项目全部下放到项目所在区进行核准备案,全面实现属地化管理,与过去相比,市级部门核准备案数量减少了90%以上;三是建立起“1+10”(1个市级系统+10个区级系统)市区联网的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与核准备案办法同步实施,为实现社会投资项目网上办理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化支撑,促进了社会投资项目办理的公开公平。

  为吸引社会投资,深圳还增设简易审批程序。对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项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项目,项目单位可直接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单纯设备购置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可直接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报批。加上原有的可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共约占75%以上,法定审批时限也从原来的30多个工作日缩短到平均20个工作日左右。

  与此同时,深圳在今年开始探索专项资金多元化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强调突出市场化导向。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委已牵头研究编制了《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多元化扶持方式改革方案》并已上报市政府。该负责人称,改革方案提出“产业+金融”的扶持方式,将有效拓宽企业融资途径,切实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据介绍,改革后的产业扶持计划是在原有直接补贴基础上,增加股权资助、贷款贴息等扶持方式,形成无偿资助与有偿使用相结合、直接资助和股权投资相结合、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新型专项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新模式。此外,还拟通过引入股权投资机构和银行的专业评价体系,克服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政府直接评审的弊端,运用股权投资方式形成专项资金循环滚动使用,提升对新兴产业的可持续扶持能力,实现财政资金由直接投入向引导投入的转变。

  专家点评

  8月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这是深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自2000年在全国率先立法以来,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情况,首次进行的立法修订,对于优化深圳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完善政府投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既要发挥基础性作用,重点投向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发挥引导作用,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暨南大学特区经济研究所教授代明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