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实施商事主体"四证合一"登记新模式

2014年12月02日 17: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杨阳腾 李小芳

  中国经济网深圳12月2日讯(记者杨阳腾 李小芳)深圳从12月1日起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同步发放登记模式,提高企业办证效率。     

    图为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徐友军进行新闻发布。中国经济网 李小芳摄

  所谓“四证合一”是指将原来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由商事登记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分别办理的模式,改为“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四证同发、档案共享”的新模式。

  在12月1日举行的“四证合一”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友军表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国税局、深圳市地税局和深圳市公安局共同开发了“四证合一”办证系统,将原来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分别由商事登记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办理的模式,改为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四个部门之间信息互认、档案共享,从而实现四证齐发、一次领取的高效办证目标。

  据悉,自12月1日起,所有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设立登记业务(包括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采用“四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但商事主体的变更等业务仍按原来登记模式由四个部门分别办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业务范围拓展到变更等业务。

  在发布会上,深圳市中智盈投资有限公司成为首家采用“四证合一”办证模式注册成功的企业。不到10分钟,工作人员已完成审批、发照、存档全过程。

  深圳市副市长、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彪表示,“四证合一”避免以往商事登记部门与税务登记部门数据不同步、不对等情况下,部分商事主体未及时主动办理税务登记,使得税务漏登记户增多,导致纳税人之间不公平竞争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漏征、漏管,营造更公平、高效、规范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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