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欠薪”顽疾,河北多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明确,今后,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针对当前惩处严重欠薪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移送、立案、起诉、判决等环节衔接不畅问题,河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联合制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事宜。(记者齐雷杰)据新华社石家庄12月2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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