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城区元旦起禁放烟花 违规或被罚500元

2014年12月03日 15:50   来源:四川新闻网   

    3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会中,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对新规监管、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悉,2015年1月1日,《规定》正式实施后,成都市中心城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标志着我市实施了六年的分时段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废止,中心城区内除特定的公共祭扫场所外,其余区域全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该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公安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规定》内容的宣传工作,除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外,还将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村民院落全面宣传。“最大限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规定》,不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介绍,在《规定》贯彻实施的第一年,公安机关将按照教育和处罚将结合的方式,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非法燃放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劝阻的,严格按照《规定》,责令其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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