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震局官员遭情人举报 妻子发声力挺丈夫(图)

2014年12月04日 08:53   来源:东南快报   

谢女士出示她和曾某的合照(图片由谢女士提供)

曾某与谢女士合影

曾某昨日并不在岗,门前去向牌还没来得及调整 据新华

  □东快记者陈雪芳

  昨日凌晨,一条“福建地震局专职副书记曾某欺骗我与他同居两年半”的信息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发博者自称和地震局已婚官员曾某有过长达两年多的男女关系,并有二人在森林公园的合照及露骨的聊天记录为证。

  一夜发酵后,昨日上午,福建省地震局内,曾某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一遍又一遍,但均无人接听,他的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东南快报记者始终无法和其取得联系。当天上午,省地震局紧急召开党组会议,暂停曾某职务,配合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情况上报至国家地震局。

  “几张照片并不能说明什么。”曾某的妻子在接受东南快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道,“照片里曾某的表情很僵硬,可以看出并非自愿。至于聊天记录,能造假”。

  省地震局一官员被情人举报

  “曾某作为正处级官员,从2012年开始欺骗我说他将很快离婚要娶我,然后跟我同居两年半。到现在才知道他一直在欺骗我,还让他老婆殴打我……”前夜10时许,网友“缨子”发布信息称,省地震局官员曾某和自己有过一段长达两年多的婚外情,并晒出一段聊天记录及和曾某的合照为证。微博很快被传播开。

  曾某是福建省地震局机关党委一名官员,平日里负责地震局和媒体对接及其他意识形态上的工作,东南快报记者和其有过多次工作接触。经记者识别,“缨子”提供的照片上的男子确实为曾某本人——他站在桃花树下被一名女子挽住手臂,面带微笑。

  发微博女子自称姓谢,除网曝信息外,她还向东南快报记者发来一些材料,其中包含一段露骨聊天记录、二人谈判录音、多张合照及女子手写的事情经过和控诉状。

  谢女士介绍,2012年4月16日,她在曾某办公室和其相识后,便被曾某的花言巧语所打动,二人同吃、同居两年多时间,期间(曾某)承诺过会和妻子离婚,但迟迟没有兑现,不但如此,还在2014年10月9日,于温泉公园附近让妻子殴打自己。

  东南快报记者从鼓楼区温泉派出所了解到,10月9日当天,温泉公园附近确实发生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肢体冲突事件。

  在谢女士手写的事情经过里,大致介绍了二人保持关系期间,经常到台湾饭店和朝阳大酒店开房,曾某周末值班时谢女士也应邀到办公室和其作伴;二人同居处位于新店派出所附近的健康家园,后来又搬到梅峰路蛇山村。在她提供的一段长达2个小时的谈判录音里,可以听出有二人就关系破裂进行的一些交谈,录音中男声提出“毕竟以前有过感情,以后可以以兄妹相称,和平共处”。女声则表示“既然不能在一起,就无法和平共处”。

  涉事官员昨日未正常上班

  昨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拨打曾某电话,发现已处于关机状态。到省地震局曾某办公室探访,也被告知“今天没来”,记者在其办公室停留的近一个小时里,曾某桌面上的固定电话不断响起,同办公室工作人员看到网络上的消息及露骨聊天记录后,均表示很惊讶。

  “副书记平常工作很认真,工作之外的私生活我们很少有交流。”地震局多名工作人员介绍,前天,曾某还和往常一样到单位上班,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而网络上爆出的聊天记录,其露骨之词实在难以和曾某联系到一起。

  “要不是你们过来问,我们都不知道这个事情。”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局领导听说该信息后,已专程从平潭赶回来处理,经地震局党组会议讨论后决定,暂停曾某的一切职务,配合纪委部门调查,并将情况上报至国家地震局。

  截至昨日中午11:05,东南快报记者离开地震局之前,省地震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对于博主“缨子”在微博发布的信息内容,福建省地震局有关部门已关注,经研究决定,曾某同志暂停履行职务,配合有关部门接受调查,相关情况将及时发布。

  对于此事是否已经展开调查,省纪委值班室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

  多名旁人:照片中的女子多次在地震局出现

  昨日下午,谢女士电话也开始处于关机状态,她在微博上称,“虽然@福建省地震局已宣布暂停曾某职务并接受组织调查,但目前我并没有接到来自纪检等监督部门的电话,目前仍在观望。因公开手机号接到许多恐吓电话,目前关机,如果相关监督部门要联系我,请私信。”

  她向东南快报记者表示,自己在跟曾某同居的两年多中,没有花他的钱,房子是自己租的,他连水电费都没交过。“我并不是外界想象的那样,是被包养的,而是真心想跟他在一起。”谢女士说,自己不止一次提出,如果不能在一起,就趁早分手,但曾某一次又一次地欺骗自己,还扬言让她去告,并称自己黑白两道都有人。

  “我气不过来,就希望上级部门和纪委能查他。”谢女士说。东南快报记者昨日从多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虽然女子的照片面部被打上了马赛克,但从体型还是能看出,此人和多次到地震局寻找曾某的女子是同一个人。

  “有时候周末曾某值班,也会看见她出现在地震局内。”一位人士称,有传言说女子是曾某妻子的妹妹,但不知真假,10月份之前经常来找曾某,二人“关系看上去还可以”,不过10月份之后,女子曾到地震局找曾某“闹过”。

  “门口的保安,那时候就因为没经过曾某同意将那个女的放进来,而被曾某投诉。”一名知情人士这样说道。

  曾某妻子:

  几张照片并不能说明什么,聊天记录可以作假

  此外,也有知情人士告诉东南快报记者,曾某的妻子对他“管教”比较严,经常会到单位找他。

  而曾某妻子郑女士在接受新华网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几张照片并不能说明什么,聊天记录可以作假。”

  郑女士说,前天晚上,自己就看见了网友“缨子”发布的信息,“照片中的曾某表情僵硬,不像是自愿和对方拍照。”

  对于网络上所爆出的聊天记录,“是两年前的信息,真假难辨。”她介绍,自己和曾某是初中同学,在一起恩恩爱爱出双入对,很多人都可以作证,网络上的言论,只是“缨子”一面之词,虽然列举了种种开房信息,却没提供开房的相关证明。郑女士说,因谢女士打听到她拥有数套房产,就“做局设套与我接近”。她表示,自己和丈夫都不愿意作正面回应,并且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律师观点:

  公务人员生活作风问题极有可能影响仕途

  昨日,随着网络的快速传播,不少人也对此事发表看法,有人认为,有婚外情只是个人生活作风问题,未必就存在贪污腐败问题;更多人则认为,不少官员的生活作风背后,最后都牵扯出贪污腐败,官员一旦牵涉到生活作风,往往仕途堪忧。

  福州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律师认为,即使最后发现没有贪污腐败,只限于个人作风问题,用人单位出于多方面考量,往往也会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他表示,网友“缨子”提供的合影和录音,在必要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向纪检部门举报初期,多是作为线索,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这些线索展开调查。一旦查实“缨子”举报属实,即使曾某不存在其他方面的违纪情况,也可以参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而对于“缨子”提供的材料,他认为只要最终证明材料并非伪造,那么都无需承担相关责任。同时,在举报之后,如果确实如“缨子”所言,其曾被相关人士威胁,那么被举报人则罪加一等,举报人可以再次提交新的证据进行举报,情节严重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另据法学专家丁兆增说,因“缨子”举报的是官员的作风问题,若其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的,那么或涉嫌诽谤罪。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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