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5日召开的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陕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647人,再犯罪率为0.05%。到2015年底,陕西将力争实现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
据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俊昌介绍,陕西自2010年5月开始社区矫正工作试点,2011年全面推开。从组织领导、工作规范、执法能力建设、业务培训、场所平台建设等方面着手,全省9个设区市成立了社区矫正专门工作机构。截至目前,共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4438人,社会志愿者14584人。
截至今年10月底,陕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647人,累计解除矫正14278人,在矫人员15369人,无脱管漏管。再犯罪16人,再犯罪率0.0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刘俊昌表示,截至目前,陕西已建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34个,在建34个。年底前,陕西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并正式运行。力争到2015年底,陕西各县区全部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实现矫正场所“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