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有网民发微博称,玉溪警车到昆明接学生,质疑公车私用。
微博称,今年9月30日下午,正是学生准备回家过国庆假期的时候,昆明杨林职教园区云师大商学院门口停着一辆玉溪牌照的警车。“此车的驾驶员并非来此执行公务,而是来接3名学生。”
昨日,玉溪市澄江县公安局介绍,经查,9月30日下午,澄江县公安局民警海某某驾驶“云F0402警”执法执勤车,从澄江到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云师大商学院门口接到其女儿及另外两名女生后,返回澄江县城。
根据调查情况,澄江县公安局决定对当事民警作出停止执行职务60天的处理,并由其承担当天车辆往返相关费用;12月3日,澄江县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对民警海某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