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黄洋的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今年2月18号,案件一审宣判,林森浩因故意杀害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提起上诉。今天上午10点,这起案件将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二审,我们的记者也赶到了现场。
今年3月,林森浩曾手写一封道歉信,信里面这么写道,“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事到如今,我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林森浩希望通过代理律师将这封道歉信转交给黄洋父母,但是道歉信被黄洋父母拒收。
黄洋的父亲黄国强:信里面还不是真诚,还是说是开玩笑的,一直在为他的罪行狡辩,我不接受他的道歉。
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了六百多天,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说,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试图来到黄洋位于四川自贡的家中道歉。还筹集了钱款准备进行赔偿,但是却一直没能如愿:
林尊耀:总是拒绝,也不听电话,我没办法,后来就买一点东西到黄洋的坟上去,敬一下香。
没有如愿的背后,是黄洋家拒绝接受道歉。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在近日抵达上海后,依然坚决地表示,不会接受道歉和经济赔偿:
黄国强:我不接受他的任何道歉,一句道歉都不接受,我要他的钱干什么,他的钱能把我的黄洋买回来吗?
因为黄洋的离去,黄洋和林森浩两个家庭都失去了欢笑。案件的审理过程引发社会极大关注和热议,这起投毒案相关的每一次波澜都推动事件持续发酵,也一次又一次引发争论。我们来详细回顾一下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身体出现不适,4月11日,警方在黄洋宿舍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4月16日,黄洋身亡,4月25日,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黄洋的室友林森浩。
林森浩:我的同学黄洋就在宿舍里说,愚人节要到了,他要整人,边说边猛拍同学的肩膀,我看着他很得意的样子,当时就想,那我就整你一下,正好第二天去我以前实验的地方,也是之前听到有别人讲过,拿毒药搞同学的事情,当时就阴差阳错地做了这么一个事情。
林森浩说,黄洋中毒后,自己曾想过请求黄洋家的谅解,但是在得知黄洋的死讯后,头脑一片空白:
林森浩:我是到4月21号,从我律师口中才知道他死掉了,当时脑子里面“砰”的一下子,头脑空白,就什么事情不想了。本来一直还想着,能不能和解,就是他父母能不能谅解我,得知他死了,就不这么想了。
今年2月18号,案件一审宣判,林森浩因故意杀害室友黄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林森浩在一审庭审中的供述,他与黄洋之间并无矛盾,只是同学之间难免存在摩擦,却因此酿成苦果:
林森浩:互相之间会有一些看不惯,他可能觉得我这个人没有什么生活情调,我觉得他有点自以为是,他也是一个很聪明很优秀的人。
事件发生后,在复旦校园内乃至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论。黄洋家坚决要求依法处理,不接受道歉,但是为林森浩求情的声音也不断传来。今年年初,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了一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随后又有媒体报道称,一位贵州的退休教师致信上海高院、找黄洋父母,为林森浩“求免死”。当时黄洋的父亲黄国强表示,这样的行为“太幼稚”:
黄国强:我认为法院不应受媒体的左右,它应该以秉公,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来进行判决。不应该受其他的什么左右,来求情它就自己给改判,这个我们是不能行的,不能答应的。
黄洋家的代理律师刘春雷也表示,不希望判决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
刘春雷:个人的行为嘛,你要求情也好,你找一百个人,上千个人。像这个的话,你说,换个角度讲如果站在黄洋他父母的角度,他也可以找一百个人,更多人,上万个人啊。那这样的话,大家还是回到法律本身,这事情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就别受这方面因素的干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