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今天发出通告:12月13日10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后,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使的机动车应当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火车轮船同时鸣笛致哀,行人和公共场所所有人员同时就地默哀一分钟。12月10日零时至13日24时国家公祭仪式期间,南京区域内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