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联合环保、林业、国土资源等7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在检察院内设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以对三江源生态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玉树藏族自治州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主体民族比例最高、海拔最高、人均占有面积最大、生态位置最重要的一个自治州。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河流均发源于此,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和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覆盖自治州全境,素有“中华水塔”美誉。
据了解,玉树“4·14”地震之前,玉树全州只有数十家砂石厂,“4·14”地震之后随着重建工程的启动,砂石厂数量超过数百家,乱采滥伐苗头上升,非法盗猎屡禁不止。
“破坏环境侵害的是公共利益,个人很少承担公益诉讼主体。”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志刚说,如果司法机关强力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三江源的整体生态保护才能更有效、更扎实。
潘志刚表示,如今依法治国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我们根据玉树州的生态地位,认识到环境资源保护是法律监督机关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应该也为这项工作做出自己的努力。”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成立了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作为侦查监督处的内设机构。”潘志刚说。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杨军介绍,设立环境资源保护检查室,不仅可以避免对破坏生态案件的“以罚代刑”和打击力度“偏轻偏低”的情况,而且可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是否有渎职或贪污受贿的情况。
潘志刚说,对破坏生态的案件,将联合环保、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设立的联席会议来讨论,将案件纳入司法监督视线范围内,“对于严重破坏生态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我们或将直接起诉。”
“对于涉及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一些生态保护项目,全程要跟踪监督。”潘志刚表示。
“三江源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破坏后恢复难度很大。”杨军说,希望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和新设立的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