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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有人私屠滥宰 两千多斤猪肉将被销毁

2014年12月10日 17:38   来源:西藏商报   

  举报

  市民举报,慈松塘路某单位里有人私自宰杀生猪。拉萨市商务局联合拉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立即前往现场附近蹲守6小时,终查扣2000多斤(13头)准备运往市场的生猪肉。

  销毁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商家陈某在慈松塘路某单位内建了一个生猪养殖厂,至今未办理养殖许可证。此外,查获的生猪肉是要以低于市场价3元左右的价格卖到工地。经查证,该商家陈某确实存在私屠滥宰行为,证据确凿。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这批生猪肉今日将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销毁。

  蹲守6小时 当场查获一车生猪肉

  近日,有市民向拉萨市政府反映,慈松塘路某单位里面有人私自宰杀生猪。政府相当注重食品安全,便将市民的举报转批给拉萨市商务局。“接到举报后,我们联合拉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立即部署行动,到慈松塘路某单位附近蹲守。”拉萨市商务局商务监查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像这种私屠滥宰的场所,宰杀的生猪肉一般是半夜或者凌晨运往市场,所以执法人员才在晚上行动。

  拉萨市商务局执法人员从前日下午6时开始蹲守,直到次日凌晨零时许,看到一辆载着生猪肉的小型货车缓缓驶出,执法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后,立即上前将车拦下并进行检查。“我们蹲守了6个多小时,终于有收获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当他们打开小型货车的储货箱时,看到里面堆满了刚宰杀的生猪肉。从数量上来看,总共13头猪,车内还有很多猪排肉。

  记者赶到现场时,拉萨市商务局执法人员已将装有生猪肉的货车开到了拉萨市四中便民警务站。记者打开货车车门时看见,悬挂在车内的生猪肉还在滴血,从肉质能看出,这些都是刚刚宰杀的生猪。

  拉萨市商务局商务监查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收集证据,确认查获的生猪属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13头生猪肉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销毁。

  低于市场价 私自宰杀的猪肉销往工地

  当执法人员查到整车生猪肉时,商家陈某称,他并没有私屠滥宰,为什么要查扣他的货物。对此,拉萨市商务局商务监查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陈某在慈松塘路某单位内建了一个生猪养殖厂,猪圈是今年5月份搭建的,至今还没到相关部门办理养殖许可证等。

  “猪圈搭建好没多久,我就回内地去了,在内地玩了50天左右,所以还没来得及办理许可证。”对于拉萨市商务局执法人员的质疑,陈某称,因忙于其他事情,忘了办理许可证的事情。当商务局执法人员问起时,他才想起还没办理养殖许可证。

  既然没有相关经营、养殖许可证,私自养殖生猪、宰杀生猪就是违法行为。那么,陈某养了多少猪,又销往哪里呢?陈某告诉记者,他的“养殖场”里有100多头猪,每年的出栏量大概是一千头左右。“我一般从林周县、达孜县等地买回架子猪,养大宰杀后卖到工地或者单位上。”陈某说。

  众所周知,在市场上销售的生猪肉都是经过动检部门的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像这种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养殖场,没有经过检验,谁都不能保障肉品是否安全。没经过检验,陈某的猪肉是如何销售出去的呢?据他称,市场上的生猪肉价格在每斤14元至17.5元之间,而从他养殖场宰杀的猪肉卖出去的价格一般在每斤11元左右。“我们养殖场的猪肉一般都是卖到工地上或者单位里,因为价格便宜,所以不怕没买家。”陈某说。

  商家辩称 13头生猪肉是自家吃的

  拉萨市商务局执法人员对陈某以及厂里的两名工人做笔录的时候,陈某说,车上共13头猪,大概有2000多斤肉。这些肉并不是运出去销售的,而是自己食用的。“2000多斤猪肉一部分是自家吃的,还有一部分准备灌香肠送给在拉萨的朋友。”陈某告诉记者,当晚,他和两名工人开着装有生猪肉的车出去,并不是运去销售,而是出去吃饭。“这边不好搭车,而我们就只有这一辆货车,所以就开车到市区去吃饭了,没想到刚出门没多久就被商务、公安部门的人拦下了。”陈某说。

  2000多斤猪肉自己吃?那要吃到什么时候,估计还没吃完,一些肉都臭了吧。当执法人员问到陈某的其中一名工人王某时,他说:“我们喂的猪都是拿来看的,并没有宰杀和销售。”

  经过执法人员近两个小时的询问,陈某交代,前日晚上6时许,他和另外三名工人一起宰杀生猪,仅一个多小时就杀了13头猪,经过简单处理后准备运出去。

  事实清楚后,执法人员告知陈某,要暂扣整车生猪肉。当听到要查扣货物后,陈某坚决反对,并多次辩称,他们宰杀的猪肉是自己吃的,并没有销售到市场上。

  原标题:蹲守6小时 两千多斤猪肉被堵在门口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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