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两名从内地来港定居的17岁青年,去年联同多名巴基斯坦籍青年,于街头抢劫经营找换和手机维修的夫妇,其间用玻璃樽扑头施袭,更用辣椒粉撒向女事主眼晴,劫去约64万元港币财物。两青年昨(11日)于高院承认抢劫罪,各判囚5年。其中一名被告声称,案中主谋曾协助他找到工作,他为报恩而犯案。
两名被告邱杜安及邹贵坤案发时均年仅17岁;男事主黄可健(50岁)及女事主梁凤喜(46岁)则为夫妻,于葵涌经营找换店及手机维修生意。
案发去年7月27日晚上,两名事主当时正在收铺,其间男事主突然被人推跌,遭玻璃樽扑头,他身上38万港元、20万元人民币、7部手机及5张已签署支票被人劫去。女事主则被人以辣椒粉撒眼,暂失视力,但最终财物幸保不失。
其间有休班海关关员经过现场,喝止凶徒及报警。警方调查后拘捕两被告。被告邱杜安警诫下声称,受一名叫“Jacky”的人指使犯案,并称是为了报恩。
法官彭宝琴指两被告即使在认人手续中未有被认出,但仍选择认罪,给予他们额外刑期扣减。法官又特别称赞案中海关关员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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