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父母下周申请赔偿
表示申请国家赔偿数额将以18年的沉重代价和精神伤害为前提公检法机关开始调查办案人员
今天上午,法晚记者从呼格吉勒图父母处获得消息:呼格案再审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呼格父母李三仁和尚爱云夫妇正在积极为儿子被错杀申请国家赔偿,下周李三仁夫妇将把国家赔偿申请按规定程序向内蒙古高级法院提交。
按照法定期限规定,国家赔偿申请递交完毕后,司法机关将在6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赔偿、赔偿具体数额的答复。
呼格哥哥父母昨天吃了这些年来最香的一顿饭
昨天晚上李三仁尚爱云夫妇迎来了难得的一天平静,并且和大儿子昭力格图和三儿子庆格勒图共同做饭,进餐。
昭力格图告诉法晚记者:“这是我二弟事情发生后,我爸爸妈妈吃的最香的一顿饭,也是我和三弟吃的最香的一顿饭……”
庆格勒图告诉法晚记者:“爸爸妈妈脸上终于有了笑容,我感到特别欣慰。”
法晚记者在电话中甚至听到了李三仁夫妇7岁的孙女乌兰,银铃般的笑声。
“呼格案还没有结束,我不会放弃接下来的事情,我和你叔叔(李三仁)会接着往下进行必须做的事情。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申请国家赔偿,还有就是督促相关部门对当年办错案的公检法执法者追责,否则老二(呼格吉勒图)也不会答应。”尚爱云电话中语气肯定。
李三仁向记者表示,他们目前正在和律师就国家赔偿事宜进行认真研究,下周将向内蒙古高级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程序收到申请内蒙古高院将启动法律程序
2014年12月15日上午8时25分,内蒙古高级法院法官赶到呼格父母李三仁夫妇居住的家中,向两位老人送达了呼格案再审的判决书。
判决书称:“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本院(1996)内终字199号刑事裁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当天上午十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向在场的数十家媒体表示:“呼格宣判无罪后,内蒙古高级法院将会在收到家属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后随即启动法律程序,尽快做出决定。”
数额“以18年沉重代价为前提”
谈到国家赔偿的具体数额,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告诉法晚记者,对相关媒体测算的数额表示尊重,但是具体提出的申请数额,会以18年来家人为此事付出的沉重代价和精神上受到的剧烈伤害为前提,依法提出更为符合标准的要求。
新华社回顾这起案子时称:“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2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10月30日法晚报道,呼格案即将启动再审的消息,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下达呼格案再审判决,改判呼格无罪。
解读呼格案赔偿金有三大不确定因素
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说,呼格吉勒图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改判无罪,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分析称,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金主要有几个部分,一是呼格吉勒图应赡养的父母,政府应该给予补偿。二是应给予精神抚慰金。三是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呼格案基本符合上述特点,所以国家赔偿很可能按照上述几个方面来展开。
对于国家赔偿具体的数额,洪道德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称,目前有3个不确定性,预测无意义。
“第一个不确定性是它按照哪一年的工资标准来赔,现在提出请求和明年提出请求是不一样的,都是按照上一年的日均工资来赔偿,在此问题上,每一年国家统计局给的数字是不一样的。第二个不确定性是精神抚慰金不确定,可多可少。第三,死亡赔偿金加上精神抚慰金,如果不足以生活的,国家还得满足他的生活需求。目前还要确定呼格吉勒图需要赡养和抚养哪些人,所以没有准确的数。”洪道德说。
今年10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如果呼格案精神赔偿以35%的上限计算,赔偿金额大约30多万元。
对此,洪道德表示,目前的精神赔偿都是针对活着的人,对已死亡的人员并没有明确标准。据了解,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强奸案”只有62天。
内蒙古公检法均成立调查组
昨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宣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至此,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法院、检察院3家司法机构均成立调查组,着手调查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公、检、法工作人员。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一个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随后,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2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毛纺厂厕所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今年11月,内蒙古高级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进行审理。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内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关于呼格吉勒图案的二审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呼格吉勒图案件宣判后错案责任追究问题。会议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挂帅,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赵建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火亮以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组,从即日起对法院系统造成错案错判负有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展开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5日送达申诉人的再审判决书,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同日,内蒙古高级法院宣布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挂帅的调查组,对法院系统造成错案错判负有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展开调查。
另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消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对1996年“4·9”案进行审查,已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法制晚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纪委获得消息:内蒙古公安厅已经在本月初组成由副厅长张有恩担任领导的调查组,开始依法调查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由于时间跨度较长,牵涉人员众多,调查组目前已经将调查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与当年侦办此案的警员,包括当年主办此案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