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成都仁孚南星奔驰”官方微博称:“11月27日,仁孚南星一名车主和我司协商未达成一致,同行的一名男子态度嚣张地高喊‘我是成都六分局副局干部’,并声称他‘在各方面都打了招呼’,此男子和车主扬言要采取极端手段让我司屈服……”该微博同时@成都交警、@汽车营销分析。
长微博中提到:12月8日,车主和自称副局长的男子开着宝马轿车堵在仁孚南星正门口。12月16日,车主又和自称副局长的男子一起开着挖掘机堵门。
该长微博还配发了几张照片,其中一张的图片说明为“声称自己是六分局副局级干部的男子”。成都商报记者点开视频发现,一间办公室内,光头男和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正在交谈,在视频的开头,光头男子称:“我是六分局的警察,撇死了还是副局级的嘛……”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位于龙潭附近的仁孚南星奔驰4S店,店方提供了一份“客户投诉事件经过”。据其介绍,2012年12月,车主林先生在仁孚南星购买了一辆奔驰S300,至今车辆行驶约5万公里。今年11月26日晚,林先生的车辆行驶至成渝高速公路时,发动机突然熄火。次日,车主到4S店检查,检测发现熄火原因为皮带惰轮损坏,造成皮带断裂。
这份“客户投诉事件经过”中提到,车主要求4S店对车辆故障问题给予赔偿方案,并提出免费退车或换车,而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目前林先生的车辆故障未达到退换标准。最后,4S店依照国家三包退换政策,为林先生做了退换车的折旧核算,客户应承担一定车辆折旧损失,但车主不接受,双方陷入僵局。
4S店告诉记者,双方协调期间,有一名男子曾自称是一名警察,还是交警六分局的一名副局级干部,并声称在“各方面都打了招呼”,要让4S店对此事屈服。
这人是不是警察?
车主:我没有找“交警副局长”来帮忙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在4S店内见到了车主林先生。据他介绍,2012年12月,他在该店购买了一辆奔驰,裸车价90多万,买下来花了100多万。
今年11月26日晚上9时,他在成渝高速行驶时,发动机皮带突然断裂,万幸反应及时,加之路上没什么车,才将车安全停了下来,没有引发交通事故,但因为晚上在高速发生这样的事,他吓得腿发抖,“我从鬼门关回来,差点丢了性命”。
事后,他找4S店沟通,希望换车或退车,但4S店表示可以保修,但如果要退款,得按1万公里折价10万元计算折旧,而他车子跑了4万多公里,折旧费就得40多万。也就是说,如果退款,他只能得到50多万。如果换新车,他还要再付给4S店40多万,这让他觉得很不解,“假如我开10多万公里,岂不是还要倒给4S店钱”。
林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从事发到现在,虽然双方进行过多次沟通,但均未果。
林先生说,无奈下,他的确堵过4S店的门,也找来了3米长的大型装载机,但他否认有“交警副局长”朋友来帮忙。他说,自己的确有警察朋友,而这种个人的事,不会向这些朋友提起。
当林先生看了网上的照片后,他表示照片上的男子的确是他的朋友,临时帮他开车,朋友没有说过“交警六分局副局级干部”之类的话,“咋可能嘛,网上的东西纯粹是乱编”。
4S店:
交警说男子曾去应聘过司机
4S店的工作人员介绍,昨日交警六分局的民警已经到4S店了解此事,并查看了视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六分局民警了解后告诉她们,男子冒充警察,根本不是交警六分局的副局长,也不是警察。那么男子为何要冒充呢?4S店的工作人员说,据六分局民警告诉他们,该男子以前曾到六分局应聘过拖车司机,但没应聘上。针对这点,成都商报记者并没有从警方处得到核实。
交警微博:
男子不是交警更不是副局长
昨日下午5点过,成都交警官方微博@成都交警发布了调查结果:“经查,图片上的人不是成都交警,更不是交警六分局副局长”。成都商报记者安利平
懂/点/法/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
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但是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马铃律师认为,该男子冒充自己是警察并称自己为交警六分局副局长的行为,目前还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也不能认为其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上升不到刑法的高度。但如果该行为产生了不良影响,男子或将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