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 高燕
广东省副省长 招玉芳
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与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燕18日在香港签署《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粤港两地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这份协议是香港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签署的新协议,也是内地首份参照国际标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贸易协议。
协议签订以后,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153个服务贸易分部门,占全部服务贸易分部门的95.6%;当中受“商业存在”的服务模式有58个分部门对香港实行国民待遇;针对“商业存在”服务模式的负面清单,覆盖134个服务贸易分部门,共列出132项不符合或不适用国民待遇措施。
另外针对“跨境支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的服务模式,以及电信和文化领域的正面清单,共有27项新增开放措施。在投资便利化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公司及相关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此协议也引入最惠待遇条款,表明内地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优惠待遇,如果有优于CEPA的,也会延伸至香港,保证香港继续享受内地最优惠的开放措施。协议在签署之日生效,并在明年3月1日实施。
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在协议签署仪式上表示,粤港两地合作在近3年内取得丰硕成果,大批港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设立分支部门,香港也有不少专业人士到省内发展,目前已经有超过5000个工商户在省内经营两地教育、环保等方面的合作。落实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两地可以优势互补,提升国际竞争力。
曾俊华在签署仪式上表示,相关协议采用先行先试的概念,在广东省率先分部开放多个服务领域,无论在形式或内容上都有突破,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享受国民待遇;协议将有助港商在不同的服务领域,开发广东市场,提升两地服务业的竞争力,明年双方会贯彻落实协议的各项措施,并争取更多开放措施在内地全境实施。(刘文韬)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