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武汉南昌合肥四城市开放异地使用公积金

2014年12月20日 09:06   来源:中国广播网   焦莹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8号,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城市正式签署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从2015年1月1号起,在四个城市间职工可异地申请公积金购房。

  根据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城市公积金中心签署的合作协议,四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四城市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巡视员简德齐:我们为缴存职工提供了一个新的服务渠道。如果有的职工他比如说他在武汉工作,但是他是长沙人,他在长沙买房,就可以适用这个政策,解决这个问题。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处处长张中新介绍,四城市公积金异地使用认房又认贷,积极支持首套、有条件支持二套,严禁第三套。坚决遏制投资、投机行为。

  张中新:不管是房屋还是贷款次数都是合并在一起计算,这个跟本地的职工它享受的政策是一致的。

  四城市除签署了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外,还积极谋划长江中游城市群公积金共享长远目标。

  简德齐:我们现在四家一致认为,要协起手来共同打造政策上互动、资金上互融、服务上互鉴和数据上互通的这样一个新格局。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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