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十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吓倒了哪些人

2014年12月22日 16:32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十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吓倒了哪些人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未经同意不得泄露不动产资料

  《条例》明确,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公安审计等9部门共享

  《条例》要求,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条例》要求,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十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1、可以以人查房吗?

  不可以,目前只能以房产地址查询。

  2、什么人可以查?

  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3、什么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

  权利人指的是房地产权的所有人,房子是自己的话,就可以申请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若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么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凭借抵押登记也有权去查询登记资料。

  利害关系人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比如夫妻等。此外,在一些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凭借人民法院的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查询债务人(欠债者)名下的已确权房产情况。

  4、怎么进行不动产登记?

  步骤是这样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给出受理通知→完成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5、申请不动产登记都要准备点什么资料?

  主要准备6项内容:首先需要填写登记申请书;另外携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6、什么时候能查不动产?

  2014年——建立基础性制度

  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

  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

  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7、能否查海外资产?

  不动产登记条例不涉及海外资产的登记和查询。

  8、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有哪些?

  可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如利用不动产登记制度与反腐败形成“组合拳”。

  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

  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

  9、不动产登记和百姓有什么关系?

  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后,市民不需多处跑,在指定办公地点就能一步查询,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系列重大改革的基础,比如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地入市”等。

  10、不动产登记吓倒了谁?

  吓贪官:不动产登记是反腐利器?打击房叔、房姐,这主要还是看管理部门,普通人是查不到官员的房产的。

  吓买房者:为房地产税铺路?短期内并不能实现,要看房地产税的立法推进情况。

  吓卖房者:房价会下降?对二手房短期内有影响,但是真正要让房价下降有困难。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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