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廷/“中央社”资料图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太阳花学运”(反对“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运动)领袖之一陈为廷3年前在公交车上对女子袭胸,被检方缓起诉,他在接受平面媒体专访时承认犯错。
据报道,陈为廷22日在台北接受平面媒体专访,自爆曾在大三时,“因为在大众运输工具上,触碰了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而进了警局”,最后在女方同意下,获检方缓起诉处分。
此外,陈为廷也指出,曾在夜店有不当的肢体触碰,开始接受心理咨询,他坦承曾犯过这些错误,“现在是说出来的时候”。
报道说,根据缓起诉处分书,陈为廷于2011年7月5日在台湾“清华大学”前搭乘客运前往台北,途中趁邻座女子睡着之际伸出左手抚摸女子左胸,女子惊觉呼救,公交车司机直接把车开到警局将陈为廷交由警方处理。
事发后,陈为廷坦承不讳,检方姑念他无前科,犯后坦承犯刑,并经被害人同意,依台湾“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予以缓起诉1年处分,除为廷须写悔过书、缴付新台币1万元,也应接受6小时法治教育。
据报道,陈为廷新闻联系人陈冠宇表示,22日陪同陈为廷北上接受媒体专访时,现场听见他自爆“曾经犯错”也感到非常惊讶。
陈冠宇指出,陈为廷已投入“立法委员”补选,这些问题本来就会被检视,“既然他在此时选择面对,就交由社会去评断”。
公开资料显示,陈为廷出生于台湾苗栗县。2014年3月18日,台湾一些学生与民众冲入台湾“立法院”,占据议场近1个月,反对快速通过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陈为廷是这场运动中的学生领袖之一。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