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抄袭案今日宣判 原告称21个桥段一样

2014年12月25日 10:3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孙莹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下午两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对琼瑶告于正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宣判。自从今年4月15日,76岁高龄的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向广电总局控诉于正的作品《宫锁连城》抄袭自己的《梅花烙》,到5月27日正式将于正及湖南经视、东阳欢娱、万达影视、东阳星瑞等四家文化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0万,戏里戏外的恩怨情仇不断上演。12月5日此案开庭时,审判长宋鱼水要求双方围绕合议庭归纳的四部分几十个焦点问题进行举证和辩论。这起由百名编剧联合署名声援的笔墨官司如何了断备受关注,宣判前,我们来回顾一下庭审交锋。

  《宫锁连城》是于正《宫》系列第三部,讲述出身富贵的女婴宋连城自出生之日起就被母亲指使与买来的男孩恒泰互换,长大后的两人却鬼使神差相遇并相知相爱。琼瑶的代理律师王立岩向法庭出示了《梅花烙》的人物关系图,并用了25分钟的时间分别讲述了两部剧的主要剧情,指出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21个桥段是一样的。

  王立岩: 可以证明,电视剧《宫锁连城》及剧本创作及设置,大量使用了原著《梅花烙》核心情节以及相关人物设置,并几乎完整套用了原著《梅花烙》相关内容,各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琼瑶本人因身体原因没有出庭,但她写了一份声明书,要求代理律师王军在法庭上宣读。琼瑶认为两部剧的雷同程度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

  王军:梅花烙的电视剧版本是有21集,《宫锁连城》的未删减版本有44集和63集之说,所以我的梅花烙可能不够于正抄袭或者是拷贝,但是能利用的部分他全部抄了。最令人揪心的是,这21个雷同点串联起来几乎就构成了完整的梅花烙。如果这不叫抄袭,我不知道什么叫抄袭,什么叫改编?

  原告方还出示了“电视剧《梅花烙》编剧林久愉声明书”、《宫锁连城》演员戴娇倩采访记录等证据。于正等5被告均否认侵权,强调思想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被告人代理律师:不能因为本案的原告写过言情戏、写过清宫戏、写过王爷皇宫里面的故事,这样的题材、这样的主题就被原告垄断,这样的表述、这样的表达就被原告代理。所以这些桥段在被告来说我们不承认他是作为作品的表达,而且在本案中这21个桥段实际上也是原告方根据自己的想象归纳出来的思想,是作品的内容的汇总,而不是作品的表达。

  中国电影文学会理事、中国作协会员、编剧汪海林受琼瑶邀请担任诉讼辅助人,就影视文学作品改编等专业问题进行解答,庭下接受采访时,他说来参与诉讼的目的,就是倡导原创。

  汪海林:我今天来其实也表明一种态度,还是希望能够鼓励更多的原创吧,最后看法庭怎么判,不管怎么判,我也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原创是最难的,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搞原创可能未必是一个最好的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如果判于正输了的话,同行就会注意以后不要做这样类似的事情,如果判于正赢了的话那么就是说这样可以做。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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