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一审获刑20年 举报人:多年辛苦没白费

2014年12月26日 19:53   来源:人民网   苗子健

  历时两年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一审判决出炉。12月26日上午,庐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方广云犯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宣判现场,“房叔”面无表情

  方广云原系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居委书记,2012年,当地村民实名举报其违规侵占大量安置房,此事经人民网安徽频道报道后,引发强烈关注,当地纪委随即介入调查,同年9月,案件被移送瑶海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方广云被网友称为“房叔”。

  此后,案件经过了长达两年的侦查及补充侦查,最终合肥市检察院指定由庐江县检察院起诉,2014年9月29日,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2月26日9:30,该案开庭宣判,由于方广云身患多种疾病,身体虚弱,由几名法警架着进入法庭,法庭允许其坐着接受审判。满头白发的方广云坐在被告席上,面无表情,但神情憔悴。

  贪污安置房15套,帮他人非法获取40套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在协助瑶海管委会进行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5套共1290平方米及拆迁补偿费、人口安置费等公共财物,贪污价值共计3243619.10元。

  法院还查明,2007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受原瑶海管委会的委托,负责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工作期间,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0套共计2965平方米,以及相关拆迁安置补贴等,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6856523.60元。方广云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具备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一审获刑20年

  一审法院认为,方广云的行为分别构成了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量刑方面,方广云具备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

  法院认定,方广云在伙同詹卫东以张宇飞名义骗取面积60平方米空号安置房属犯罪未遂,对于该起犯罪,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方广云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贪污、滥用职权罪行,其认为不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属于对其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认定此行为属坦白,依法可对其所犯的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从轻处罚。

  方广云单独或者伙同他人贪污的安置房及拆迁补偿费都已被部分追回,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被挽回约323万元,其亲属已代为退赃6.4万元,均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庐江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广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最终,方广云一人犯数罪,被数罪并罚,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方广云案举报人:判决捍卫了公平正义

  王可翠是实名举报合肥“房叔案”的第一人,从2009年开始至今,她一直在收集关于方广云涉嫌违法的证据。12月26日上午,因为身体不适,她无法亲自到场参加旁听。

  方广云案宣判后,记者联系了另一名“房叔”案的举报人方义虎,他不但是举报人,也是方广云的侄孙。他告诉记者,从数年前开始举报以来,他一直在盯着此案,包括此前方广云的女儿女婿、下属,及涉案户籍民警先后受审,他都及时关注新闻,了解进展。

  方义虎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非常满意,为举报方广云而四处奔波的辛苦终究没有白费。”方义虎认为,法院的判决捍卫公平正义。

  “房叔”系列案已有多人领刑

  2014年5月22日,瑶海工业园区拆迁办原副主任范正东在瑶海区法院受审,被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与贪污罪。7月20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2014年7月8日上午,合肥房叔案涉案户籍民警詹某被判刑18年。

  2014年9月1日,方广云的女儿女婿因犯贪污罪,终审获刑5年。

  2014年9月12日,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居委原支部委员、计生主任张世凤二审以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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