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一审被判20年 曾被指侵占136套房

2014年12月27日 10:07   来源:京华时报   

12月26日,法庭宣判后,方广云被法警带离庭审现场。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市场星报》、《新安晚报》报道 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26日上午在安徽省庐江县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方广云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方广云原任合肥市站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2012年底当地12名村民实名举报其“非法侵占136套回迁安置房”,方广云因此被称为“合肥房叔”“房老虎”。

  今年9月29日,庐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方广云一案。检方指控,2005年以来,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共计18套;2007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受贿6万元;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5套,造成巨额公共财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方广云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贪污价值共计324.36万元;在受委托从事公务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造成公共财产遭受损失,共计685.65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判决书中显示,方广云单独或者伙同他人贪污的安置房及拆迁补偿费已被部分追回,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被挽回约323万元,其亲属已代为退出赃款64万元。据了解,与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数额相比,法院最终认定的数额略有减少。方广云被指控骗取的安置房由18套减为15套,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由837万余元减为685万余元。

  法官问及是否上诉,方广云摇摇头表示不上诉。

  链接·“房叔”系列窝案

  2014年5月22日,瑶海工业园区拆迁办原副主任范正东在瑶海区法院受审,被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与贪污罪。7月20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2014年7月8日上午,合肥房叔案涉案户籍民警詹某被判刑18年。2014年9月1日,方广云的女儿女婿因犯贪污罪,终审获刑5年。

  2014年9月12日,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居委原支部委员、计生主任张世凤二审以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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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人称得到了正义结果

  昨天的庭审现场,除了两名举报人代表外,带头举报方广云的王可翠、方义虎均未出现。据王可翠的亲属说,原本王可翠准备去,没想到高血压病又犯了。

  昨天下午,王可翠通过电话告诉记者:“我觉得很好,和我的预期差不多。”老人说,这样的结果不枉自己5年的努力。“在2003年前后,方广云以1万元左右一亩的价格从村民手里强制征收耕地,再转手以3万元到7万元一亩卖给私人老板开厂。”王可翠说,对于这一问题,他们还会继续举报下去。

  同时,方义虎对这个判决结果也表示满意。方义虎说:“二十年,是方广云系列案中的最高刑,我认为这个对我们举报人、对方广云他自己都是公正的,法院坚守了法律公平,捍卫了社会公正,给我们一个正义结果。”方义虎说,始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违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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