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制定职工福利发放规定 正常福利将获界定

2014年12月29日 11: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桂圆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反“四风”开展以后,职工正常福利在中央官方文件中得以正名。然而在现实中,哪些福利属于正常福利则难以界定,企事业单位怕“把握”不好而不敢擅自行动,致使工薪阶层的正常福利被误伤。记者从山东省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山东省正在制定相关规定,正常福利将获得界定。

  元旦、春节临近,职工福利发放成为不少单位职工关心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与去年类似,很多单位在发职工福利上并没动静。山东省直部门的一名公务员说,“这两年过节福利全没有,没听说今年还要发东西。”

  另一位省直事业单位的员工表示,“肯定是不发了,马上就元旦了,前些年这个时候早就发下来了。”鲁南地区一县级市某镇政府人员说,“今年没听说要发,不发的多,现在管那么严。不发已经是常态了,都习惯了。”

  也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取消了职工福利。记者采访到济南市一个单位的工作人员说,元旦过节福利已经发下来了,是一袋杂粮,价值100元左右,资金来源是工会会费。“与之前相比,东西虽然不多,但心里暖洋洋的。”

  记者从山东省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山东省正在制定职工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

  记者只是得到确凿的消息,说山东省目前正在加紧制定职工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但具体内容还不清楚。

  对于纠四风误伤职工福利的说法,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执行研究员刘山鹰表示,反腐纠正四风的前期,一些要求比较严厉,甚至是矫枉过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些基层单位错误理解中央政策,连职工的正当福利都予以取消,显然不合适。刘山鹰说,过年过节互赠礼物是国人传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滋生腐败,但不可“一棍子打死”。

  刘山鹰建议,目前很多单位是想发却不敢发,因为没有上级的明确规定,害怕曲解政策规定而造成违规发放。“建议将职工福利发放纳入制度化轨道,不要让大家猜来猜去。”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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