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收在一审庭上为自己辩解。李佳 摄
因同事脚臭殴打其致死亡,后又潜逃外地一年。今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收无期徒刑。
去年5月27日晚上,在门头沟的一间保安宿舍内,49岁的徐收嫌弃同事章某脚臭让其洗脚,章某未听从导致二人发生争执。后徐收对其进行殴打,导致章某头后部撞击墙面。此后,徐、章各自就寝。次日,章某被同事发现死于宿舍内。经鉴定,章某因头部撞击平面物体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上月27日,此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对于检方指控,徐收表示认罪。他说事发当天正是自己当上保安队长的第二天,同事们请他喝酒庆祝。席上,一位保安向他抱怨说章某脚太臭,让他回去说说。作为队长,徐收觉得这件事自己该管管,为大家“主持公道”。
当晚回到宿舍后,徐收对章某说以后要勤洗脚,章某回了一句洗不洗跟他没关系,两人于是发生争执。争执中,他推了章某一下,章某倒在床上,嘴里还在不停地骂。于是他打了章某两巴掌,还朝着章某的肚子踹了一脚。
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同事说章某还没起床,徐收回宿舍查看。“我喊他也没动静,伸手一摸没气了”,嘴边还有血。看到闹出人命,徐收当场就蒙了,立马决定逃走。逃亡的一年内,他辗转内蒙古、山西、山东,直至今年6月份被警方在济南抓获归案。
庭上,徐收不时抬手去扶眼镜,这副出庭前向狱友借来的眼镜戴着并不太舒服。徐收称自己也是一个“可怜人儿”,年少时父母双亡,后来在家中烧纸祭奠父母时不慎将屋子点着,没有栖身之地的他于是来到北京打工。换了很多工作,最后干了十来年的厨师,却因为严重的鼻炎干不了了,于是做起了保安。逃了一年还是被抓,徐收称自己认命了。
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收无期徒刑,并赔偿章某家人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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