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日通报,2014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6.74万户,至此,广西6年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数突破100万大关,惠及超过400万农村贫困群众。
据统计,2014年,广西共筹集各级财政资金32.08亿元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在补助标准上,坚持差别化原则,平均补助标准为边境地区2.1万元/户、石漠化片区1.92万元/户、其他地区1.85万元/户,优先照顾最困难群众,有效缓解了改造户的经济压力。
改造过程中,广西各地按采取结构加固修复、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方式,尽量就地维修或拆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据统计,采用拆除就地重建、异地重建、无房新建、结构加固修复等方式进行改造。
为防止优亲厚友、索贿受贿等腐败现象发生,广西还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村民主评议方式,严格村民小组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示的相关审批程序,明确村民小组、村委、乡镇和县级公示时间、地点、内容等,从程序上避免弄虚作假。
此外,各地经批准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均在县级政务外网进行网上公示,广西住建厅也将名单在省级政务外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但是,目前,广西仍有约70万户农村危房未改造,这些农户大多居住在边境地区、山区,自筹能力极低,是农村最困难的弱势群体。由于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政府补助的资金大多用于支付材料费和运输费用,改建一套新房,每户还需自筹资金约4万元,一些贫困户因无力自筹资金,不得不放弃对危房的改造。
对此,广西住建厅副厅长吴伟权表示,下一步广西将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的倾斜支持;在项目安排上继续对老、少、边、穷地区实行优先照顾,争取在2020年之前,全面消除现存农村危房。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