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环保部门日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有所下降,重污染天数减少。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切实强化燃煤污染防控。严查司炉人员不规范操作及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正常使用运行、擅自拆除或闲置,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等7个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实施处罚。对伪造数据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予以高限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未经环评审批、验收的建设项目,应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的,依法予以处罚。特别是2013年5月29日以来私自安装的10吨及以下各类燃煤小锅炉,不得补办环评手续,不得申报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补贴资金,依法处罚,并限期拆除。对宾馆、洗浴等服务业商用锅炉、工业生产锅炉、供暖锅炉超标排污的,将区分不同情况,采取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治理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同时,长春市还将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努力减少扬尘餐饮油烟污染,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