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成“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

2015年01月04日 15:22   来源:四川在线   孔芒

  1月4日,记者从泸州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文,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全国共有62个市、县、镇晋升“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泸州市名列其中,成为全省唯一跻身“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地级以上城市。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据了解,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主要包括5项任务:一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中央(省)对下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和实行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省(市)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四是建立行政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五是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城市创业创新环境建设、城市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城市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有选择地开展改革探索。

  作为全省唯一跻身“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地级以上城市,泸州市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行政管理高效与行政成本降低的管理模式等4个方面研究和试验,争取国家试点政策、资金支持,选择具备条件的园区进行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探索PPP等建设模式,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谋划生成和加快建设一批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项目,为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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