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今日汇总至财政部,截至2014年底的政府债务数据“新鲜出炉”指日可待。《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省财政部门和城投公司人士处获悉,地方在上报数据时倾向于做大现有债务的盘子,致使从上报的结果看,近期政府债务激增。同时,多地城投公司上报两套债务数据,这两套数据最大相差30%。
按照此前财政部下发的《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5年1月5日前将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上报财政部。《办法》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而制定的。财政部称,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清理甄别工作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具体牵头、部门单位各负其责。
地方财政及其平台公司在上报债务时颇为“纠结”。“一方面,根据地方债处置办法的精神,未来地方政府发债‘只减不增’,所以此次上报的债务量应尽可能的多,为未来发债争取更多空间。另一方面,未来地方政府自行发债配额肯定和政府信用挂钩,而政府信用又与债务率密切相关,因此地方政府又希望把债务率控制在一定限度内,若上报债务过多,突破风险警戒线,将更加麻烦。”一位地方财政局人士告诉记者。不过,经过权衡与抉择后,多地还是倾向于通过做大现存债务的盘子,为未来发债留下空间。因此这就体现为各地政府债务呈激增态势。
此外有人士表示:“此前审计署进行债务审计时,地方政府倾向于少报债务,2013年6月之后主要在财政部系统内进行分类上报,非硬性要求,所以有漏报情况发生。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此次债务甄别后政府债务数据激增。”
江苏省某地方城投公司的高层表示,该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务必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报各自的地方债务甄别处置结果,目前该市已如期上报。“鉴于担责等因素考量,自己所在的平台公司上报了两个数据。一是按照国务院43号文以及财政部有关《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方法》等文件要求而甄别的地方债务数据;另一个是平台公司所认为的真实的债务量。”他透露,以自己的情况来看,目前这两个数据相差30%左右。“在当前政策走向还不太明朗的情况下,多家城投公司私下探讨决定,按上述方式报两个数据,这样一来也不会承担瞒报的责任。”上述地方城投公司老总表示。据记者了解,这种做法在城投圈子内绝非少数。
“目前来看,比较麻烦,过去很多被列在表三的政府具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其实也是地方政府债务。如果按现在细则,很可能政府不管了。”一位中部省份的不愿具名的城投人士忧虑。他透露,在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甄别处置结果公布前的这个政策的“真空”期,地方融资平台当前融资手段主要还是以银行贷款为主。因为政策目前还不太明朗,鉴于年底的考虑,部分银行还是很愿意趁机冲一下量。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