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人作案十余起 隆昌“蒙面大盗”落网
一位以摩托车头盔蒙面的大盗在夜幕的掩护下,频频向内江市隆昌县城的茶楼、饭馆、烟酒店的柜台伸出了贼手,炮制出一系列涉案价值达数万元的入室盗窃大案。内江市隆昌警方悉心排查、缜密侦控,最终通过现代科技信息手段锁定嫌犯并将其捕入法网。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富涉嫌盗窃罪和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经隆昌县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
盗案频发
“蒙面人”撬门入室 1个月发生10余起
自2014年6月初至7月底,内江隆昌县城区内连续发生“蒙面人”针对茶楼、饭店以及街头门面等实施撬门入室的盗窃案件,嫌疑人昼伏夜出,频频作案。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仅公安机关接到的群众报案就多达十余起,涉案价值数万元。盗案频频,失主心急。他们无不在对盗贼深恶痛绝、怨声载道和及时报案的同时,请求公安机关加大破案力度,尽快破获此系列入室盗窃案件。
隆昌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刑事警察大队牵头侦办,城区四个派出所和相关警种协同配合的专案小组。警方将该案命名、定性为隆昌“6·03”系列入室盗窃案。
民警调取失窃现场监控资料发现,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不仅头戴头盔面具,而且双手戴着手套,未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物证,专案组侦查员反复进行了现场勘查和摸排走访,但除提取到几对鞋印外,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隆昌警方判断,“6·03”系列入室盗窃案应该系一人所为,且嫌疑人是一位经验老道、反侦查能力极强的“老贼”。
贼影再现
摩托车内发现刀具 DNA锁定嫌疑人
就在警方展开全面排查之际,又一起入室盗窃案发生在城区大南街某茶楼,狡猾的盗贼露出了狐狸尾巴。
2014年7月30日凌晨4时许,提供联网报警服务的隆昌县某安防公司值班保安人员突然发现大南街某茶楼出现异常,这名保安听到报警声并确定了准确方位后,立即驾驶着摩托车前往实地查看。闻讯赶到现场的民警在现场发现一个挎包,打开挎包提取到了一把液压钳以及改刀、自制刀具等物品。
随即,民警在保安人员协助下,又在附近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并在摩托车后备箱搜出大量作案工具。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刑技人员很快提取到相关可疑痕迹物证,又迅速比对出一名隆昌籍吸毒人员王某富的 DNA 与所提取的物证DNA 一致。至此,系列盗窃案嫌疑人被成功锁定。
牵涉毒案
戴头盔爬窗盗窃 枕头内找到冰毒
2014年9月18日,专案组民警根据准确信息与隆昌县公安局界市派出所联合行动,将出现在界市镇的王某富抓获归案。经查,33岁的嫌疑人王某富系刑释吸毒人员,曾于2001年7月和2008年8月,先后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被隆昌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王某富对自己为了筹措毒资,采取以头盔蒙面、撬门、液压钳剪锁或攀爬翻窗入室等手段,先后窜至隆昌县城区的多家茶楼、饭馆、烟酒店以及某早教中心等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涉案财物价值近50000元。2014年9月19日,办案民警在王某富的指认下,到其住宿地点进行了搜查,结果当场从卧室床上枕头下搜出两大包疑似毒品冰毒和零星疑似毒品麻古、海洛因。后经鉴定:缴获的疑似毒品中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嫌疑人王某富供述了自已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事实,并交代其长期吸食毒品的毒资均是靠平时盗窃所得。
最新进展
涉嫌两项罪名 嫌疑人被逮捕
公安机关在查明王某富主要犯罪事实后,于2014年10月11日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富。
检察机关进一步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富涉嫌盗窃罪和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依法于10月17日以犯罪嫌疑人王某富涉嫌盗窃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从快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按司法办理程序已进入诉讼程序,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