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超千人活动须提前20天申请 严防踩踏事件

2015年01月05日 14:37   来源:大众网   

  4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青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青岛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承办群众性活动的规定。千人以上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跨年夜 ,上海发生了踩踏事件。由于参与的市民较多,一时疏散不急,导致一些市民在事件中受伤或死亡。因此,青岛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说,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

  对于在岛城举办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备齐相关的材料,向活动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事先取得其他行政机关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承办者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再受理承办者的安全许可申请。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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