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重新明确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范围,自2015年1月1日起,小区电梯等公用设施用电、博物馆等公益文化单位用电都将一并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以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省物价局将9类用电都纳入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范围中,进一步扩大了该价格的执行范围。除以上范围,还包括博物馆、图书馆、会展中心、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等。
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学校,不含各类经营性培训机构,如驾校、烹饪、美容美发、语言、电脑培训,以及党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培训中心等。
农村饮水工程同时用于非居民用水的,应按照供水比例确定相应的用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