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时间引发广泛关注,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如果高速公路免费有穷人补贴富人之嫌疑,对不使用或较少使用高速公路的其他纳税人群体而言,这恐怕是一种不公平。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截至2013年底,山东省收费公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共8569公里,收费高速公路4994公里,其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3153公里,经营性高速公路1841公里。山东已通车的3153公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累计建设投资1079.2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807.25亿元;累计收取车辆通行费714.18亿元,累计大中修养护、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税费等支出256.56亿元,累计归还银行贷款本金218.12亿元、利息248.35亿元;银行贷款余额589.13亿元。
2013年度,山东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103.92亿元,总支出242.71亿元,当年亏损138.79亿元,此前交通运输部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可以看出,仅山东的政府还贷高速的亏损额就占到了全国收费公路亏损额的20%。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有一条高速公路“到期”,即菏泽至东明高速公路,里程37.3公里。到2015年底,将会有15个项目达到15年的期限。那么这些高速会不会继续收费呢? 2014年12月31日,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施行前(该条例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这也就意味着,在相关新政策出台之前,山东收费期限到期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暂时延长收费期限。
“目前倾向于延续现行的收费政策,待国家出台新的明确规定后即按新办法执行。”上述发言人表示,由于法规内在存在矛盾冲突以及法律溯及力的问题,15年的规定并不适用于目前大家所关注热议的某些条高速公路。“法不溯及既往”作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条例》修订已成为共识,事实上也正在展开各项相关工作。
高速公路收费额相当可观,老百姓都把其称为“印钞机”,在公众印象中属于富得流油的“暴利”行业,为什么却说还不上贷款,甚至亏损严重?发言人表示,实际情况与公众印象出入很大,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目前的建设模式是,除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资本金由财政提供外,基本上靠贷款解决。目前,我们收费快达到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中,只有个别项目的收费数额可以按期还清银行贷款本息,而绝大部分的高速公路都达不到这个水平。
关于经营性的高速公路,其收费效益相对较好一些,但也远远谈不上是“暴利”。以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为例,2013年,全国18家以高速公路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60%,而全部A股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4%,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差不多低了30%。需要注意的是,高速公路公司确实存在着不少媒体提出的“销售毛利”、“销售净利”较高的特征,但是由于其投资规模大,总资产高,运营期长,总资产的周转率极低,使得真正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不高。其次,在2013年约三分之一的交易时间里,高速公路板块的股价都低于其净资产,而整个A股市场的平均市净率即使在价格最低的交易日里也达到了1.55,全年都运行在市净率1以上。
高速公路作为生产生活的必用品,有人提出质疑,难道不应该由公共财政免费提供吗?对此,该发言人表示,政府财政已负担建设了相当规模的作为社会基本公用品的普通公路,基本的出行要求可以得到免费并且充分的保障。如果想选择相对更安全、便捷、高效的高速公路,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显然更有效率也更公平。否则,如果高速公路免费,实质上是用应当针对更广泛群众提供普通公共服务的公共财政资源,负担了那些原本只有少数主体受益的社会事业成本,某种程度上说,有穷人补贴富人之嫌疑。
“为更好地回应社会的关注,经我们建议并获省政府同意,2015年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专项审计将列入省政府安排的审计计划。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公开其审计结果和基本情况。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实现此类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该新闻发言人说。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