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家长去接女儿放学,为女儿添衣。资料图片
1月5日,经广东省人大批准,《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在深圳市人大网站全文公布并正式实施。条例要求学校建立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的上下学交接制度,学生监护人要做好学生上下学的交接。
学校应安排人员看管学生
据了解,在审议的过程中,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上下学交接的规定引发巨大争议,有人点赞有人弹。不过,条例最终从保障学生安全角度,维持了此项规定。
条例同时规定,学校应当安排人员看管晚离学校的四年级以下学生。学校违反法规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校长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相关负责人五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还规定,除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在7点至18点时间段内,学校应当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者入校。
多数家长表示并不知情
5日下午5点左右,正是学生放学的高峰期,记者来到福田区景龙小学,这里挤满了来接小孩的家长,其中不少家长是专门“翘班”来接孩子的,接完孩子以后还得返回公司上班。记者询问了现场很多家长,大部分均表示对新条例并不知情。记者介绍条例详情后,不少家长对“在7点至18点时间段内,学校应当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者入校”的规定拍手叫好。
据了解,深圳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均在18:00左右,但小学生放学时间普遍在4:30~5:00之间,而1~3年级的小学生尚无完全自理能力,孩子放学后与家长下班前这段时间成为了“真空”。“每天都在为这事发愁,很多时候还得请假去接孩子,有了这个条例以后,我们就不用着急了。” 家长陈鑫说。
吴女士的孩子读四年级,作为一位全职妈妈,她可以准点接送孩子,但她也愿意让孩子留校至晚6时。“孩子在学校可以做作业,也可以做运动,但孩子一旦回家,可能就会在家看电视或玩电脑。而且利用孩子留校这段时间,我可以把晚餐准备好,这样孩子回到家就能吃上晚饭。”吴女士说。
部分学校老师踊跃性不高
记者了解到,在条例出台之前,已经有不少学校实行这项规定。在罗湖区锦田小学,学生如果在放学后没有家长来接,可以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等社团活动,也可以留在班级写作业,他们的安全看管工作由学校的德育老师负责。
“早在多年前,考虑到学校双职工家庭较多,我们已经开始实行这项规定,这么多年坚持下来,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我们每学期开学伊始,会通过学生家长自愿报名的原则,确定想要在放学后留校的学生,然后安排这些学生放学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各式各样的活动。”锦田小学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晓丽向记者介绍。
宝安区一所民办学校的老师则表示,学生放学留校,家长轻松了,老师们的工作时间却可能要延长,部分老师们认为,这将加重他们的工作压力。“学校最近征求是否有老师自愿在放学后留下来看管学生,大部分老师的踊跃性不高。所以现在是通过值班表来安排老师参加学生看管工作。作为老师会觉得,如果每天工作11小时将导致私人时间被大大缩减,另外也担心学生留校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会受到追究。”(记者 陈简文)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