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17时10分,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内,乌鲁木齐茂通汇达商贸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杨凯清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顺利开出了新疆第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新疆成功上线。
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有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已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基层税务机关及纳税人的需要。为此,去年6月国税总局决定,将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和货运发票管理系统及综合征管软件系统进行整合。
自治区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王卫江说,由于升级版系统将现有发票管理系统进行了归并整合,纳税人只需购买一套设备,登陆一个系统就能方便地办理各项发票业务,节省了办税时间和成本。同时,升级版系统搭建的全国电子底账系统,最终将取消现行的抄报税和扫描认证环节,在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将大幅减少基层国税机关的工作量。
目前,新疆首先在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中试行升级版,其范围包括新办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2月中旬后,将对原存量的纳税人,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启用升级版管理。2015年,新疆国税将对全疆30万户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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