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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乌鲁木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8万余起

2015年01月08日 21:10   来源:天山网   

  1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2014年,乌市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85644起,与2013年相比减少6万余起,同时,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有所下降。乌市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重大交通事故下降明显,道路安全畅通。

  数据统计,2014年,乌市交警支队查处酒驾案件5801起,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案3962起,涉嫌违法停车案89738起,涉嫌超速60255案,涉嫌货运车超载4064起,涉嫌使用伪造牌证案720起,涉嫌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案3336起,涉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案3847起。对此,乌市交警支队移送起诉危险驾驶罪案1088起,行政拘留1416人次,吊销机动车驾驶证913本。

  在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发生立案交通事故598起,死亡199人,伤638人,财产损失35.54万元。其中亡人事故198起,伤人事故442起。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38904起,与去年同比上升31.08%;轻微伤5702人,与去年同比下降9.78%;直接财产损失759.82万元,与去年同比上升2.45%。

  2014年全年乌鲁木齐市共发生逃逸案件57起,侦破51起,侦破率89.48%。其中,死亡逃逸案12起,财产损失逃逸案2起,侦破率均为100%;伤人逃逸案件43起,侦侦破率86.05%。

  事故较为集中的路段,包括省道104线(乌鲁木齐-硫磺沟),省道107线,七道湾路,大湾南路,外环路,三道坝南路(揽胜东街-长山子路口),米东北路,团结路等路段。

  2014年乌市共发生三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且事故均发生在米东区,其中均涉及重型货车,且两起涉及酒后驾驶,这三起事故充分体现了米东区交通事故特点,即夜间无照明路段多,大车多,酒驾多。

  经交警部门分析,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多为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造成事故190起。另外,因无证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造成事故、致人死伤的重要原因。

  据悉,2015年交警部门将着重对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严重超速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行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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