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格尔木两市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

2015年01月12日 07:35   来源:西海都市报   

  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海东市、格尔木市从全国确定的62个试点地区中脱颖而出,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

  根据国家方案的部署,我省海东市试点工作的任务是重点探索建立市民化成本三方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争取创建低碳城市和人文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格尔木市试点工作的任务是重点探索突破城镇化发展瓶颈制约的方式方法,建立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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