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昨日,我国第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此次调整赶上油价下调的“十二跌”窗口,调整额度不及油价下降空间,最终与第二次调整一样,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
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20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月12日24时。从2014年6月至今,国内成品油价格已出现十二连跌。与全国一些省份汽柴油价格相比,北京92号汽油还差8分钱跌入“5元时代”。
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月12日24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215元和150元。这是继2014年11月29日、12月13日之后,一个多月来我国第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国家发展改革委称,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1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提高等因素计算确定的。2014年12月底以来,受国际石油市场供应充裕、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1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395元和380元。这样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石化北京分公司了解到,调整后北京92号汽油零售价6.07元/升,调减0.14元/升;95号汽油零售价6.46元/升,调减0.15元/升;京标0号柴油零售价5.70元/升,调减0.20元/升。与全国一些省份汽柴油价格相比,北京92号汽油还差8分钱跌入“5元时代”。
油价下跌对于老百姓而言,最切身的感受还是车辆使用成本降低。北青报记者计算,以月跑2000公里、每百公里用10升汽油的私家车为例,使用92号汽油的私家车主每月的油耗成本要减少300元左右。
此外,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汽油和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均保持一定的差距,由改革前的每升0.2元扩大到每升0.32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主要考虑柴油是重要的工、农业生产资料,目前工业增速明显回落,且春耕在即,保持柴油相对较低的单位税额,对促进工农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影响,去年以来柴油销量明显下降。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柴汽油消费比逐渐下降,保持柴油相对较低的单位税额有利于减缓柴油供过于求的局面,顺应汽柴油消费税结构的变化趋势。
按照目前汽、柴油价格形成机制,提高的消费税将传导至汽、柴油零售价格。两部门表示,石油炼化企业不会因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直接受益或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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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为何“纹丝不动”
1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新年首跌。从2014年6月至今,国内成品油价格已出现十二连跌,但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地与油价联动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纹丝不动”。燃油附加费定价机制各地不一,且易涨难跌,引发公众质疑。
目前国内多数省份93号汽油零售价连续下跌,不少地方都下调或者停止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青岛从去年11月18日起取消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深圳、昆明、宁波等地也将燃油附加费下调了0.5元至1元。
但仍有不少地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依然“坚挺”,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并未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作出调整。记者调查发现,各地公布的油运联动政策不一,机制千差万别,导致降与不降都有理。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根据北京市制定的相关标准,燃油附加费调价需满足3个月内加权累计变动达0.8元/升,北京燃油附加费一直没有调整,“就是未达到调整条件”。
天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当成品油平均价格连续一年下调至每升5.5元以下时,才会相应调降燃油附加费0.5元,油价下调至每升5.2元以下时,才全部取消燃油附加费。
上海市发改委表示,上海油价调整的周期是一年。上海交通部门回应,起征点对应的是平均油价而非时点油价,即当年7月至次年6月油价,2014年7月至今平均油价仍高于6.43元/升,故不作调整。
对此,卓越咨询成品油分析师张斌认为,油价经过多轮下降,但每个城市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千差万别,根源在于各地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形成机制并不相同,定价区间应该是多少,调价窗口时间应该多长,都是地方政府自己说了算。而调价方案的制定是不是科学合理,并没有经过检验,这也是目前一些地方依规定执行老百姓却不买账的重要原因。
此外,张斌等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对地方油价联动的机制进行审查和归并统一,让燃油附加费的计算和征收更加科学。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建议,由于当初实施燃油附加费运价调整的方案很多并不科学,对于没有达到临界点的城市,目前也可以开听证会,多方面听取意见,综合考虑出租车的利润率和老百姓的承受力,决定到底要不要把燃油附加费降下来或者取消。
文/新华社
解读
提税有利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
本报讯(记者 匡小颖)昨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有关负责人就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答记者问。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转变发展方式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有利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节约利用石油资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
从2014年11月28日以来,国家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为缓解对居民生活和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都是选择油价下行时推出,提税不涨价,提税与降价同步进行,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
而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将继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一方面积极支持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另一方面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发展。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将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治理雾霾。支持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支持具有重要饮水功能的水质良好湖泊及其相连的河流、地下水等水系保护等。在促进节约能源方面,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对于是否继续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有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国家建立了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机制。2009年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上述补贴机制。国家将在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完善和落实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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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