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科技局出台了《西安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资助办法》。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项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获得省专利奖的,给予每项5万元一次性资助。
据悉,办法中的资助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指在本市辖区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从事专利工作的个人,在专利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区(县)科技局、开发区(产业基地)知识产权办公室、产业联盟、高校院所和专业服务机构。
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1000元资助;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仅限美日欧韩,下同),给予每件5000元资助。每件PCT申请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地区),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承担国家、省、市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的科技企业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支持经费超过100万元的,且与项目有关的新增发明专利申请超过5件的,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项目资助5000元,每个企业资助不超过5万元。对纳税超过100万的科技企业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当年国内外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20件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超过50件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对当年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00件的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超过200件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项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获得省专利奖的,给予每项5万元一次性资助。对于牵头组建产业专利联盟、专利池,并达成合作协议的企业,在新联盟、专利池正式运作后,经审核同意,视其运行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