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悬赏5万寻爱犬 网友:想致富去找狗

2015年01月14日 11:08   来源:红网   彭玲玲

寻狗启示

  红网长沙1月13日讯(记者 彭玲玲)“五万元悬赏金,好诱人啊,想致富去找狗。”13日下午,红网论坛一篇题为《长沙女子悬赏五万元寻狗》的帖文引来网友关注。帖文称,12日在长沙黑石铺冷库附近,一条品种为“牛头梗”的狗走失,失主悬赏五万元寻狗,见狗即付。

  记者随后联系上当事人吕小姐。她称,自己的爱犬确实于12日上午11点左右走失。“当时狗就在院子里,和一群狗玩耍,有个人走过来直接就抱走了它,钻进了一辆车里,院子里的保安还以为那人是我的朋友,所以也没有去阻止,事后告诉了我这一幕。”

  吕小姐说,她于2012年花一万块钱抱养了这条狗,两年的陪伴,狗就像自己的家人一样。周围的朋友也非常喜欢这条狗,有时围在火炉旁取暖,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把最好的位置让给狗。

  吕小姐称,爱犬失踪后,她焦急万分,“昨天我找了七个小时,没有找到,凌晨把‘寻狗启示’发在朋友圈,很多朋友都帮忙转发了,今天我又印了一千份启示,在黑石铺冷库附近贴了不少。”

  谈到悬赏五万元的金额,吕小姐表示:“我的一些朋友都喜欢这条狗,得知它走失后很遗憾,都愿意出一份力来找回狗,一开始悬赏金额是五千块,后来有十几个朋友凑钱,就到了五万元,都希望能尽快找到狗。”

  吕小姐的寻狗启示贴出后,接到许多好心人的电话,“仅今天我就接到20多个电话,虽然仍没找到有效的线索,但这些好心人告诉了我许多找狗的方法,如把启示贴在卖狗肉的市场、贴在卖宠物的市场,或网上发帖等。总之,我会一直找下去,一定要找到我的狗。”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认为,如果嫌疑人明知有主之狗而故意抱走,则涉嫌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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