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12月底,陕西省共有10725对“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审批10377对,远低于预期指标。
华商报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了解到,去年3月1日起,陕西省在全国较早启动并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当时我省“单独”夫妇约有43.3万对,已生育一个孩子的有11.
4万对,处在20~40岁的10.6万对。当时测算,“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未来10年内平均每年将新增约5万对单独夫妇,预计政策调整后一个时期,全省平均每年多出生人口为4万左右。但从月均申请数量来看,基本每月我省有1000对夫妇申请生育“二孩”,未出现扎堆生育的情况,甚至还远低于预期指标。
从全国数据来看,截至去年年底,近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也比专家“一年度不超过200万孩子出生”的预期低。
那为什么有348对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未被批准呢?根据我省政策,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对夫妻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便可再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但是,若申请人是独生子女,其父亲或母亲离婚后再婚,且再婚后,父或母在新家庭生育了一个孩子,那么,本人就相当于有了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本人就不属于独生子女;若父亲或母亲再婚后没有生育孩子,便不影响本人的独生子女身份。华商报记者昨日咨询了几个街办的计生工作人员,对方称没有被批准的申请当中,基本都属于这种情况。
计生部门也提醒市民,如果本人及家庭情况比较复杂,最好提前咨询社区工作人员,清楚掌握并提前准备好本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