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今天正式下发。这意味着,实行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将要破除,今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基本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
今年68岁的罗大爷,是石家庄某工厂的退休工人。有着大学文凭的他,在当年算得上“稀缺人才”,一路干到正处级。用他的话说,也算“一线之长”了。然而,如今他点着手里的退休金,时常有种失落感。因为当年跟他一同毕业去到机关单位的同学,也按正处级退休,拿的钱却比自己多不少:
罗大爷:企业上1400多块钱。感觉着退休,虽然我也是企业干部,但总感觉跟国家行政干部相差太悬殊。人家现在是公务员了,他挣5700。我感觉有点委屈。
罗大爷委屈的根源,来自于1995年开始实行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养老制度,俗称“双轨制”。此次《决定》的下发,就是要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这就意味着,从1995年开始的“养老双轨制”将终结。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困扰罗大爷的“双轨制”,究竟是什么:
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主要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运行道理,是职工个人缴纳工资的8%,纳入个人账户,用于本人的养老;以及单位缴纳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20%,纳入统筹账户,用于支付目前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
截至2014年11月,上述两项保险共有8.37亿人参保。然而,在此之外,还有约700万在职公务员以及3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他们的养老金无需自己支付,而是由财政统一支付。
学历、职称相同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金的领取上,待遇相差也比较大。比如,都是以5000元的工资水平退休,按现行计算方式,企业养老金大约为220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则在4000元左右。
这种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在缴费以及养老金领取上的不同,就是所谓的“双轨制”。
此次改革最根本上,是要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公平,就是从建立一个统一的制度开始:
金维刚: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制度,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纳入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里面。机关事业单位都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与企业职工一样个人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基本养老保险计发方面,都是根据缴费情况,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跟过去不缴费但能享受比较高的待遇不一样。实现制度的公平、规则公平。
除了实现公平,此次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完成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变,可以有效缓解目前事业单位的养老压力。
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在职期间不缴费,退休之后领取养老待遇。这笔钱来自哪儿?很多单位来自自筹资金。比如高校,老师退休之后,有一部分财政拨款,一年就一万多,一大部分要单位自筹,就带来了养老风险。
另外,不同的养老制度,一直以来阻碍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改革之后,壁垒解除,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指日可待。
20年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从养老保险的缴费,到养老金的计发,都采取着不同的方式。此次并轨改革,会有哪些人受到影响?具体改革措施又如何?
本次改革,采取“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基本思路。“一个统一”,即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改革的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将变从前的“不缴费”为与企业职工相同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
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20%缴费,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8%缴费,存入个人账户,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和企业在缴费方面是完全一致的。
此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是根据本人退休时工资水平以及工作年限,按照70%到90%的比例发放。改革之后,将本着“待遇衔接、新老有别、平稳过渡”的要求,参照改革时间点将人员划分为“老人、新人和中人”,按照不同方式发放养老金。具体来说,改革之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待遇不变;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属于“新人”,退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之和,计发方式与企业职工一致。
至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换句话说,也就是目前在职的3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如何发,计算方式就相对复杂些——除了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还将改革之前没有缴费的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依据时间长短发放一个“过渡性养老金”,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随着“中人”逐渐退休、“新人”越来越多,新制度和过渡性政策将逐渐完成替换,完成平稳过渡。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根据现在在职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计发的一种过渡性养老金。将来退休之后,通过新老办法对比,如果改革之后新计发办法的养老金,比过去老办法要低的话,就按照过去老办法来补差,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根据改革思路,还将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由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按4%进行缴费。退休人员,将按月领取职业年金。褚福灵指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需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并重。基本养老保公平,职业年金保效率:
褚福灵:职业年金有利于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分责,公平与效率的并重。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由政府举办,职业年金主要由市场主导选择。职业年金的建立,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待遇是一个补充,有利于待遇衔接和平稳过渡。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