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特大偷猎团伙打黑熊分尸 军火可装备两个班

2015年01月15日 14: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高志农

枪支

  四川新闻网广元1月15日讯(胥辉 记者 高志农)1月15日,记者从青川县森林公安局获悉,四川省青川县森林公安局于近日捣毁一个特大猎杀、贩卖、收售野生动物的团伙,13名涉案人员被抓获,收缴枪支13支,子弹3000余发,并查获野生动物制品23件。

  “目前,13名犯罪嫌疑人中,有8人已被青川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逮捕,另外5人被取保候审。”参与侦办该案的青川县森林公安局案侦大队大队长韩未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

  林区监控发现盗猎者

  2014年11月5日下午17时许,青川县森林公安局信息监控中心的干警在例行查看监控点位的运行情况时,几名偷猎者的身影出现在了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监控视频上。位于唐家河大桥的唐家河林区派出所干警接到指令,迅速在大桥上设卡准备拦截。

  “几分钟后,4名盗猎者乘坐的黄色汽车挡下,车内人员没及时下车,而将一个布袋从车窗内直接抛向大桥下,民警迅速控制住所有的人员。

  民警从桥下找回口袋,发现里面装的是一支单管猎枪。民警迅速对汽车进行搜查时又发现一头已经被烫掉皮毛的野猪以及8发猎枪子弹。”韩未介绍说。

  当日,青川县森林公安局成立11·5猎杀野生动物专案侦破组。一个猎杀野生保护动物的团伙被一层层揭开。

  据交代,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李某、董某头一天开着无牌照的吉普车来到唐家河自然保护区落衣沟村庙子沟打猎,杨某和张某分别带着自己的单管猎枪。

  直到当天晚上,4个人都没有发现猎物,就在海拔2000多米的地方宿营。5日早上,四人吃了干粮,继续在山林里寻找猎物。

  下午2点左右,杨某发现了一群野猪,迅速举枪瞄准开枪,一头较小的野猪中弹,其余野猪受惊逃散。杨某扛着小野猪下山,在李某的老家附近开始烧水烫猪。有的负责烧水,有的负责除毛,董某负责剥皮剖肉,几人很快就处理好了野猪肉,用编织袋装好放在车后面,出沟时,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手机内发现黑熊剥皮照片

  警方在张某的手机里发现了一头黑熊被吊在一棵树上的照片。张某很快就交代了更大的秘密,李某某(阆中县人)进入专案组的视野。

  据调查,2014年10月17日,张某、李某某、王某、白某和白某某相约到青川县青溪镇落衣沟村寺沟内打猎。李某某开着自己的三菱越野车到寺沟,在出发前拿了一支单管猎枪。

  当天下午5点左右,几人看见一头黑熊,白某举枪便打,黑熊中弹之后掉下山坡。找到时,黑熊已经死亡。

  但黑熊有100多斤,几个人觉得运送起来不方便,就将黑熊用一根绳子吊在一棵树上后几个人回家。第二天一早,几个人带上器具,来到山上将黑熊剥皮、分肉,带下山来。

  张某和李某某分别用自己的手机照下了黑熊被绑吊在树上的照片。

  偷猎者家中“军火可装备两个班”

  专案民警对李某某的老家进行搜查时,大吃一惊,在李某某老家居然有一个小型“军火库。”

  民警当场查获各类枪支6支,其中仿美国秃鹰预充高压气枪一支、五连发猎枪一支、双管猎枪一支、小口径步枪一支、单管猎枪两支;非法持有弹药共2830发,其中“雄鹰”牌12号猎枪弹1266发、“51式”7.92毫米步枪子弹59发、“56式”7.62毫米步枪普通弹135发、“64式”7.62毫米手枪普通弹70发、“双环”牌小口径步枪弹1300发;废弹壳188发,子弹改装设备一套,管制刀具7把。

  “火力足足可以装备两个班了!”韩未告诉记者。

  同时在李某某家里还搜查出大量获国家级保护动物实物,包括猕猴头两个、斑羚角两对、“三有”野生动物野猪两只。

  盗猎野生动物利益链条被斩断

  民警发现,11·5案件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

  “黑熊被剥皮之后,李某某就把黑熊运回了家,随即他便与绵阳一个长期购买野生动物的下家联系,谈好了价格,把本来已经被张某拿走的黑熊阴茎和睾丸也要了回来,运到了绵阳。”韩未介绍说。

  10月17日,晚上10点过,李某某打到黑熊,刚出寺沟就给买家何某打电话:“今天打了一头‘黑坨坨’。”当何某询问价格时,李某某要价2.6万元。

  何某就告诉李某某,将有一个人与李某某联系。

  李某某并不知道将与自己联系的是谁。但他还是把黑熊装在车上赶往绵阳。在高速公路上,李某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要求他在金山岭下高速,然后再联系。

  李某某下了高速之后,电话又响了,对方要求李某某把车开到金山岭旁边的一个加油站附近等待,李某某把车停好,等了好一阵,他看见一辆车闪烁着灯开过来。神秘买家问他:“你是不是青川过来的?”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来人看了看黑熊,随即装上自己的车,并把钱交给李某某,迅速离开。浓黑的夜色中,李某某甚至连对方人都没有认清楚。

  事后,李某某后来给每个参与者分了4000元钱。

  血淋淋的账单

  记者了解到,13名嫌疑人已供认的犯罪事实有:

  2014年9月20日,杨某邀约王某富到青川县青溪镇落衣沟村寺庙子非法狩猎,在进入落衣沟村龙台寺庙子沟后面,王某富携带火药枪一支,杨某携带单管猎枪一支、子弹5发。在庙子沟处杨某山使用单管猎枪猎杀野猪一只。

  2014年10月9日张某邀约李某、王某富、白某、白某某、杨某到青川县青溪镇落衣沟村寺沟里,白某使用自己携带的火药枪猎杀野猪一只。

  2014年10月17日张某邀约李某、王某富、白某、白某某到青川县青溪镇落衣沟村寺沟里,白某使用杨某存放在自己家的单管猎枪猎杀黑熊一只。

  2014年10月19日,董某使用借来的单管猎枪一支,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到青川县青溪镇落衣沟村窑湾里狩猎,使用单管猎枪猎杀毛冠鹿一只。

  2014年2月,李某某一人在青溪镇和平村驾驶自己的三菱越野车在牯牛湾猎杀两只猕猴,两只斑羚……

  李某某从阆中到青川的青溪镇落户之后,在绿水青山之间窥到了商机: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转卖获利。仅在此次案件中就查实李某非法收购黑熊1只,野猪3只、赤麂6只、毛冠鹿5只。

  目前,专案组成员在青川、南充、绵阳、泸州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收缴各类枪支13支、各类子弹3000余发(移交广元市公安局另案处理),查获野生动物制品23件。13名犯罪嫌疑人中,有8人已被青川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逮捕,另外5人被取保候审。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