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医学团队最高可获1500万元资助,团队成员可享受免租金租房或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安居政策;来深独立或合作举办医院,将获得政府投入支持和政策支持等。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开始实施,以引进和培育名医(名科)、名医院、名诊所为重点,以此提升深圳医疗卫生质量,打造国际医疗中心。
引进培育名医(名科):
A、B、C类团队分别给予最高1500万、1000万、800万资助
《措施》提出,引进一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高层次医学团队,并分别对团队及其成员、输出单位给予相应奖励或扶持。
根据规定,经评审引进的A、B、C三类团队,分别给予总额最高15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的资助。高层次医学团队承担有关科技计划和攻关项目,或承担科技基础设施、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或配套。
引进的团队成员:
经认定可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措施》提出,引进的团队成员被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临床医学人才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安居政策。
根据规定,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免租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我市未拥有商品住房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具有深圳户籍)及后备级人才(具有深圳户籍),可申请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免租金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不超过150平方米、100平方米、80平方米。如不选择免租金住房,上述人才还可选择申请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对于Ⅰ类和Ⅱ类临床医学人才,可分别按100平方米、8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申请定向配租公租房,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购条件的,可由个人按规定另行申请购买。
如果选择不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可选择享受人才奖励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杰出人才可获得200万元人才奖励补贴;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可获得150万元人才奖励补贴;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Ⅰ类临床医学人才可获得100万元人才奖励补贴;后备级人才、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Ⅱ类临床医学人才可获得80万元人才奖励补贴。
举办名医院:
对合作医院政府安排一次性开办经费
为积极吸引国内外著名高等医学院校、品牌医院和社会资本来深独立或合作举办医院,《措施》提出,对于合作举办公立医院,政府承担合作医院的基本建设、初期医疗设备购置、初期信息化建设资金,并按照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的基本配置标准,安排一次性开办经费。合作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其工作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等因素核定补助。合作医院内部运营管理的主导权,包括提名院长和主要副院长,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资薪酬分配以及内部资源调配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
对于社会资本举办的三级医院,给予用地优惠、财政补贴和奖励等支持。
集聚名诊所:
放宽准入标准放开医疗服务价格
《措施》提出,支持名医在深圳开设独立门诊部或诊所,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名医诊疗中心。政府在业务用房、医保定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医师多点执业、名医引进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给予扶持。
名诊所(门诊部)医疗服务价格将放开,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名诊所(门诊部)可与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名医可采取多点执业等形式,参与三级医院临床带教和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合作培养。
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2期要目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
2.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3.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4.深圳市文化志愿服务促进办法
电话:82002860 82101482
传真:82002861
网址:www.sz.gov.cn
相关链接
ABC类医学团队
A类团队的学科带头人应符合我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其团队专科排名全国前三位。B类团队的学科带头人应符合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认定标准,其团队专科排名全国前三位。C类团队的学科带头人应符合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认定标准,其团队专科排名全国前十位。(记者 王莉英)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