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每运次1元,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据介绍,由于将对北京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1月22日,北京市将完成全部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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