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非得有驾照?深圳市民建议放宽汽车限购准入门槛

2015年01月16日 10:56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后,引发市民热议,并成为深圳各本地论坛的焦点话题。记者也通过网络、电话、街头随机采访等多种途径,采访了多位市民,梳理出六条相对集中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一 放宽购车门槛剔除“有驾照”限制

  市民李小姐对于必须要有驾驶证才能参与摇号或者竞价不满。她告诉记者,自己参加工作4年,近期打算买车。去年7月份就已经在驾校报名学车,现在刚刚过了理论考试,按照正常进度,估计至少也要今年底才能拿到驾照。“如果必须有驾驶证后才能参与摇号,那买到车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我还特意看了杭州等地的限购政策,也没有要求必须要有驾驶证这一条啊。”

  市民叶先生也认为,应该适当放宽对个人资格条件的限制。“有的家庭可能一家三口都有驾照,就算已经有一辆车了,还是有两个人可以参与摇号;而有的家庭四五个人,却只有一个人考了驾照。难道他们打算买车的话,为了增加中签几率,还要举家都去考驾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等,都没有要求机动车申请注册、申领机动车号牌时,申请人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建议修改为满十八周岁。”

  建议二 增加增量指标投放允许跨年度配置

  《规定》要求,每年投放10万个增量指标,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对此,市民也有很多话说。

  李先生认为,2013年深圳机动车增量已接近40万,去年超过50万。机动车迅速增长,很重要的原因是,深圳公交发展跟不上城市发展进程,大家工作都在关内,但买不起关内的房子,只好住到关外,买车上下班。而限牌后,一下子将增量减到了原先的五分之一,将导致很多的“刚需”无法被满足。

  李先生还指出,既然政府已经实施了总量控制,保证了机动车增长是在城市交通发展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希望可以允许增量指标的跨周期配置。也就是说,今年如果指标没有用完,明年在新增投放10万的基础上,还应该再加上今年剩余的指标。

  建议三 适当削减电动车增量指标配比

  根据《规定》要求,每年投放的增量指标中,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在采访中,有多位受访市民提到,普通小汽车指标不足,而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偏高。罗先生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表示,目前大部分家庭出于实际考虑会优先购买普通小汽车,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价格以及技术成熟度等原因,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电动车难以找到充电桩等现实问题。“深圳大部分小区都没有充电桩,连充电的地方都没有,谁敢买?可是你看现在电动车一下子占了1/5,我觉得这部分指标会有很大浪费。真正想买车的人又买不了。”

  此外,也有市民提出,普通小汽车竞价和摇号指标占比为1:1,希望可以增加摇号指标所占比重,以体现政策公平性。

  建议四 政策应当向无车家庭倾斜

  不少市民也指出,申请增量指标应该以家庭为单位,在摇号时向无车家庭倾斜,以体现政策的公平性。

  网友“疯狂的哥”表示,“不排除相当数量的家庭已经拥有多部小车且登记在家庭某一个名下,照现在的草案,这样的家庭其他成员仍然可以取得购车资格,对其他无车家庭的权益造成侵害。”

  市民廖小姐告诉记者,一些家庭已经有一辆车了,但仍然可以参与摇号或者竞价,这种家庭购车迫切性不是那么高,大部分会倾向于参与摇号。这样一来,对于无车家庭而言,摇到号的比例将明显降低。因此,希望摇号政策可以向无车家庭倾斜。

  建议五 二手车可以有条件带牌转让

  网友“eee01”表示,自己原先买了一辆车上下班,花了十几万。搬家后,附近恰好有地铁,萌生了把车卖掉的想法。可是按照《规定》相关内容,二手车无法带牌转让,购车人必须自己先通过摇号或者竞价取得指标,才能购买过户。但这样一来,选择买二手车的市民会少之又少,车辆只能大幅折价卖给二手车行。希望能够在附条件的情况下,允许二手车带指标转让。比如,原车主放弃申请更新指标,同时承诺三年内不再参与摇号以及竞价。

  建议六 竞价收入应定期向社会公布

  《规定》称,增量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息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公共交通发展、交通拥堵治理。

  对此,有市民提出,希望相关规则可以更细致。结合多位市民观点,他们认为,目前广州车牌竞价平均成交价在1万余元,杭州达到了4万多元,上海更是高居七八万元的水平。按照《规定》,未来每年深圳将有4万小汽车车牌由竞价产生,竞价收入可能高达数亿甚至是十数亿。政府应该定期公布竞价收入及支出项目,并接受审计。可以从支出内容中挑选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价,同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记者 肖晗)

  时间表

  2014年12月29日

  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抛出“限购令”,同时公布“限外”方案。

  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

  在深圳全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暂定每年10万个,其中2万个属于电动小汽车,其余“50%摇号,50%竞拍”。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

  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车外,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期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港澳号牌车辆不受该限行措施限制。

  读者有疑问 记者来解答

  1.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油电混合动力的算不算?

  答:不算,只能是纯电动小汽车。

  2.个人现有一辆小汽车,想出手,是否可以带牌转让?

  答:不能。按照《规定》称,单位或个人可以在完成小汽车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更新指标。所有指标不得转让。购车者必须先获得指标,才能够上牌。

  3.夫妻各开一辆车,但全部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如果未来都想换车怎么办?

  答:《规定》称,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一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上述情况,建议先将其中一辆车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然后再换车。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变更至名下无车一方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4.参与电动车摇号可能竞争没那么激烈,我能不能先申请一个电动车的增量指标,车到手后再申请更新指标换成普通小汽车?

  答:不能。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单位或个人对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取得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电动小汽车登记。

  5.驾校、出租企业出于运营需求,购买新车,也需要摇号或竞拍才能上牌吗?

  答:不需要。单位需要办理使用性质为“教练”、“出租客运”小汽车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此外,单位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用途小汽车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6.如果打官司,获得了异地车辆所有权,还能够在深圳上牌吗?

  答: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发生小汽车所有权转移的,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小汽车转移登记或者由外地转入本市时,需提交指标证明文件。

  7.通过法院拍卖获得的车辆,能够直接上牌吗?

  答:可以,前提是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按《规定》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肖晗)

  《规定》未限制公务车上牌

  律师说法

  对公车监管需阳光化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在接受采访时认为,限购限外等增量调控,整体符合治理拥堵的思路。

  但他认为,10万增量指标的配置方式不尽合理。在北京、上海等限购城市,电动车都是直接予以上牌,体现对新能源车的政策倾斜。而由于油价下跌以及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2万个电动车指标可能会出现浪费。他建议,所有增量指标全部拍卖,以防止摇号可能出现的舞弊,同时拍卖款项应用于补贴公交,例如地铁建设以及地铁降价。

  此外,他提出,《规定》内容并没有涉及公务车,而广州明确公务车上牌也需要摇号。如果对公务车上牌不予限制,政府就应该公开公务车的数据,让市民对公车的监管阳光化。(肖晗)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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