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规范公务员行为,除国家层面外,广东省和广州市也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新快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规范公务员行为,有利于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也能够让公务员明了哪些事不能做,进而维护好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以规范公务员行为。新快报记者梳理广东省及广州市有关规定了解到,相比普通民众,除了公务员法及中央八项规定外,广州市还规定,领导干部禁进私人会所、歌舞厅、夜总会;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证照实行统一保管制度,其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须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关键词
裸官
不得任职重要敏感岗位
2014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要求已在所列5类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谈话,或者动员其配偶、子女回国,或者调岗。
2014年《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配偶或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应及时报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不得担任有关领导职务,不得在重大涉密、安全、财政、金融监管、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此前曾表示,“裸官”不一定是腐败分子,但在查案实践中,的确有部分腐败分子就是“裸官”,而其贪腐犯罪显得更为疯狂。
去年2月26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时,提到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并要求对“裸官”开展专项治理。对此,广东省对“裸官”进行了摸查,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以下723名。广州市委原副书记方旋在去年也因“裸官”原因辞去职务,提前退休。
“广东执行中央裸官规定很彻底,清理了很多裸官,这是很及时的。”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表示。
关键词
夜总会
领导干部禁进私人会所歌舞厅
2014年5月,广州市纪委印发《广州市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规定,“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私款或者接受邀请出入私人会所和歌舞厅、夜总会等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各种形式的消费活动。未经批准,不准用公款或受私人之邀出入高档酒楼、茶肆、俱乐部等消费娱乐场所活动。”
广州市纪委去年印发的“十个严禁”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出入歌舞厅、夜总会,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KTV算不算歌舞厅,高档酒楼、高档菜肴的标准是什么?“私款宴请,私款进卡拉OK,原则上讲,领导干部和家人聚餐,没有老板请客,没有利益输送,没有违反利益冲突的原则,应该说这个是问题不大的。”梅河清曾就此回应。虽然“十个严禁”的适用对象为广州市党委、人大、行政、政协等机关处级以上(县级市就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但对于不在上述工作范围的公职人员,如果违反,造成不良影响,也要严肃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去歌舞厅、夜总会等场所‘有碍观瞻’,会让民众有所联想,影响官员形象。”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倪星分析道,虽然“十个禁止”的适用范围为“领导干部”,但实际上对普通公务员也有一定约束力,“领导干部有标杆作用,对下属自然有示范效应。上行下效,领导考核下属的时候,自然会用这种标准,这对普通公务员有心理约束。同时,民众对于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员也不会分得那么清楚,认为只要是公职人员就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会形成一种社会压力。”
关键词
企业主
严禁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
2014年5月广州市纪委印发“十个禁止”规定,严禁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公私不分,“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要交往有道,公私分明,不得互相勾结、不分彼此,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不准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国有资产处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资采购等事项。”
公务员作为为社会服务的群体,与企业主有着经常性接触,“贪腐官员背后一般都藏有几个企业家。腐败就是权钱交易,官员手中掌握的权利,要变现成利益,就会有企业主的身影。”倪星说。
据媒体报道,此前落马的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身边最多的“朋友”是商人、老板,为了在项目开发、公司经营上得到曹鉴燎的各种关照,老板们不惜斥巨资买别墅、建会所,甚至为曹鉴燎的情人支付高达上千万元的“分手费”,让曹鉴燎纵情享乐。“跟老板混在一起,慢慢就会职务不分、身份不分、立场不分、吃喝不分、钱财不分,慢慢就把自己和他们等同起来了。”曹鉴燎交代说。
对此,梅河清也曾具体解释,“勾肩搭背”只是一种形象表述,实际是严禁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之间关系过于密切,甚至有利益输送的行为,“并不是指具体的肢体动作,领导干部与私企老板的正常工作交往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