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官员兼职书法协会领导的现象再次引发各方热议。记者查询中国书协理事网的全国各省级书法家协会主席团名单发现,多个省级书法家协会均存在官员兼职现象,辽宁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董文广赫然在列,引人关注的是,他另一个身份是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政治部组教处副处长。
抚顺市公安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董文广兼职辽宁书协副主席,并不是公安系统推荐和选拔的。记者随后采访了对董文广颇为熟悉的抚顺市文联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虽然董文广在公安局工作,但他确实是地地道道的书法家。他在1986年就加入了全国的书法家协会,不仅是抚顺市书协主席、辽宁书协副主席,同时也是中国书法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顺市文联官方网站显示,上月19日抚顺市书协举行换届选举,董文广蝉联第六届主席。
记者先后试图通过抚顺市公安局、抚顺市文联联系董文广本人,均未成功。不过,抚顺市文联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今天接到一个美术协会理事的辞职申请,这位理事是当地退休的领导同志。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董文广曾获得过全国第三届楹联书法展三等奖、2006年全国公安系统书法大赛一等奖、第四届全国公安系统“卫士之光”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一等奖等多项殊荣,还曾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个人书法展。
然而,对于一位政府官员来说,艺术上的造诣是否能够成为他在艺术协会任职的条件呢?这位抚顺市文联负责人认为,各类协会都是群众性组织,文联既不给定编,也不给评定职称,更不给开工资,所有协会的领导都是兼职的,都是自觉地义务地为协会做工作,“所以对于在某个艺术领域有所造就的政府官员应该多加爱护,而对于那些为了靠协会兼职达到个人目的、争取利益的政府官员要进行清理和打击。”
对于上述说法,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对此不完全认同。她说:“因为书画本身是有价值的,如果你成为书画协会的主席或者副主席,那么你的书画肯定会比别人的书画更值钱,这就是‘官本位’思想对艺术品市场的不良影响。”
张思宁还表示,一些协会会通过官员本身的影响力去找企业拉赞助,其实这就是以权谋私的另一种形式。
沈阳市一位不愿具名的公务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政府官员兼职协会领导的确能够凭借其影响力,给所在协会带来帮助,但时间久了,也可能变成个别官员获取利益的途径。
事实上,政府官员在各种艺术家协会兼职当“领导”的现象一直颇受争议。上月初,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周一波曾在《人民日报》刊发题为《让书画家协会少一些“官气”》的文章,直言从政就不要往艺术界挤,希望领导干部带头退出协会领导岗位。几天后,他便辞去了协会主席职务。此前,周一波曾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陕西省委统战部长。
公开资料显示,广西、安徽、河南、江西等地都曾出台过有关规定,明确在职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职。抚顺市文联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辽宁省委组织部门近日已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公务人员不能在协会兼任职务,从政府领导岗位退休的同志也不能在协会兼职。
记者了解到,早在 1998年7月,中办、国办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包括境外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含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张思宁表示,政府层面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细化这方面的规定,建立起不依附于行政部门的运行体制机制,让艺术性协会成为名副其实的民间自治性社会组织,让协会负责人真正去从社会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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