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20日对外通报1月9日—1月15日期间,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各类补助等
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期间,晋城市泽州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主任焦霞违规向本单位58名干部职工发放烟花爆竹、粮油、各类补助等396251.57元;2013年7月,给泽州县安监局200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端午节福利41654元,共计437905.57元。
2015年1月8日,泽州县纪委对县安监局局长王广林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该局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原才法党内警告处分;泽州县安监局给予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主任焦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会计许琴行政记过处分。
2.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唱歌
2014年12月23日,运城市河津市樊村中心校东光德学校负责人原洁(2014年8月因乱收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樊村中心校会计侯武军、赵家庄中心校工作人员刘江、樊村镇堡子沟学校教师董文霞4人在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唱歌。
2015年1月4日,河津市纪委给予原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侯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津市教育局给予董文霞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刘江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