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不吃企业养老金 人社部:财政供给

2015年01月20日 20:38   来源:中金在线网   

  机关事业单位不“吃”企业养老金

  人社部:“体制内”人员养老金由财政供给,待遇至少不会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也要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大家拿到手的钱会不会减少?会不会占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在19日国新办的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从总体上来说,绝大多数人的待遇都会增加,至少不降低。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单独建账

  胡晓义说,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胡晓义说,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现在企业的抚养比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抚养比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他说,考虑到抚养比不平衡,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所以落实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财政压力短期内将加大

  养老金并轨后公务员过去工作年限将视同缴费年限,专家认为财政短期内将承受巨大变化,这么多钱将怎么筹措?公务员养老保险并入社保之后,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有什么新举措?

  胡晓义说,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胡晓义说,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胡晓义说,这个问题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而且研究已经相当深入,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收集得相当广泛,会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引导企业建立职业年金

  有媒体认为,用财政的钱缴纳职业年金会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对此,胡晓义说,因为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其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地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目前,企业年金有2200多万职工参加,积累了7400多亿资金。财政资金供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数据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有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有1500多万人,养老负担比较重。

  胡晓义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年金的有关新规定,不仅个人缴费部分延交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投资收益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延交个人所得税。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才能够更早更快地为职工建企业年金,经济实力差的可能没法考虑。

  绝大多数人 待遇会增加

  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改革前和改革后退休的,养老金领到的标准有什么变化?

  胡晓义说,从宏观上,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了一个制度模式。原来是单位保障模式,现在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这样单位退休抚养比不平衡就被分散掉了。第二,改了计发办法。改革之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参照两个因素,一是以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另一个是按工作年限分档,分为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档次。胡晓义认为,上述分档有一定好处,但“比较粗”,比如“21年和29年没有区别,31年和34年没有区别”。

  而改革以后,养老金计发是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因此,缴费水平越高、时限越长,养老待遇也就越高,从而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从政策设计上考虑,显然我们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胡晓义说,“从这个基点出发,至少我有这样的信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讲,若非极特殊情况,待遇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据新华社、中新网等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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