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年01月21日 08:45   来源:大众网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泰安市、莱芜市、聊城市各通报2起,淄博市、枣庄市、潍坊市、济宁市、临沂市各通报1起。

  泰安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泰安市宁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侯天文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浏览网页。宁阳县纪委给予侯天文党内警告处分。

  2、泰安市东平县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金芳公车私用。东平县纪委给予李金芳党内警告处分。(泰安市纪委)

  莱芜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莱芜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秦增贵违规发放福利、补助。莱芜市直机关工委给予秦增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人员路龙勇公车私用。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党委给予路龙勇党内警告处分。(莱芜市纪委)

  聊城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聊城市东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牛角店信用社主任陈峰违规收受礼金、公车私用。东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给予陈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礼金。

  2、聊城市高唐县经济合作局干部刘保强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高唐县经济合作局给予刘保强行政警告处分。(聊城市纪委)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